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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积极绘就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好“枫”景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27 分享:

  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知识产权纠纷化解,近日成功调解一宗游戏游艺行业相关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该案专利权人就被请求人涉案设备存在专利侵权、产品质量问题等方面争议通过12345平台提起纠纷处理请求。由于案情复杂且涉及不同案由、职能,中心经研判分析,立足共筑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同心圆,联合属地镇街积极推进多元调解工作。

  一是明确专利维权需求,实施联合处置行动。中心办案人员收到投诉材料后,第一时间向专利权人沟通争议情况及投诉目的,了解到专利权人与被请求人存在一定合作基础,调解意愿较强。并知悉专利权人已就同一标的物以不同案由向属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提起投诉,办案人员主动联络相关属地镇街,共享信息,协同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固定事实证据。

  二是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形成多元调解合力。现场核实掌握案件基本案情后,办案人员初步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构成相似的可能性较大。据此,会同属地镇街相关部门就各自案由所查明的事实及相关法律依据,引导被请求人放下芥蒂、产生调解意愿,并现场制定初步调解方案,为后续促成调解夯实基础。

  三是释法明理消除疑虑,积极沟通促成调解。调解时,双方当事人始终不能就具体条款达成一致。办案人员审时度势,适时开展口头审理工作,组织双方梳理案件证据,就基本事实达成共识。经反复沟通,知晓双方心理预期后,办案人员找准双方对于调解协议条款的法律效力及是否构成侵权自认的内在顾虑,就此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疏导对立情绪,耐心释法明理,详细剖析案情,解读典型案例,阐述调解不成可能带来的利害得失,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成功帮助双方找到调解平衡点。

  因双方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案件调解工作曾一度陷入僵局,办案人员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灵活运用多元调解方法,线上、线下沟通多达数十次,调解协议修改7次,在44天内促成调解,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法定期限缩短一半。最终被请求人依协议及时撤走涉案产品,双方专利侵权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围绕涉案产品的其他纠纷问题也随之迎刃而解,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该案的成功办结是中心推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走深走实,切实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真实写照,也是中心在知识产权领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积极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