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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功办理一宗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公益援助案件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2-27 分享:

  近日,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下称“中心”)成功办理一宗涉外知识产权公益援助案件。

  本案申请人系中山某制造业经营主体(下称“当事人”),其近期收到了来自欧洲某企业(以下简称“相对人”)的专利侵权警告函,声称当事人的电商产品(下称“争议产品”)对相对人关于高端装备配套设施的一项发明专利的国际申请及一项外观设计专利构成侵权,要求当事人书面回复争议产品制造方信息、销售数量、侵权赔偿方案等并停止相关侵权行为。由于当事人缺乏专利侵权纠纷应对经验,遂向中心提起了知识产权公益援助申请。

  中心受理后,第一时间派出维权人员与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纠纷缘由、焦点以及申请人的诉求,安抚当事人情绪。考虑到纠纷情况比较复杂,为提高援助效率及精准性,中心迅速组织中心维权人员、市律师协会专家、当事人召开援助指导会议。会议现场,对当事人争议产品进行专利侵权风险评估,讲解专利侵权纠纷相关法律概念及基本处理流程,并结合警告函及举证情况,对纠纷争议“抽丝剥茧”,帮助当事人明晰重点问题。一是警告函未附相对人的正式授权文件;二是涉案外观设计专利只保护产品的局部外观,而争议产品未展示对应部分;三是涉案国际发明申请尚处于申请阶段,相对人维权无权利基础;四是当事人在后申请的专利不能作为不侵权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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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指导会议现场

  会后,中心维权人员结合当事人诉求及援助指导会议共识,为当事人量身定制了一套应对方案,解决了当事人诉求,获得当事人的认可。

  今年以来,中心累计办理知识产权公益援助案件6宗,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目前,中心已开通知识产权公益援助申请渠道,各类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如有需求,欢迎积极申请。

  中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受理专利侵权纠纷、知识产权公益援助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悦来南路12号主楼一楼业务受理大厅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760-8780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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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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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公益援助申请材料

  知识产权小课堂

  专利侵权警告函是指专利权人(包括利害关系人)在发现存在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时,通过律师或自己以律师函或发布公告的方式,向侵权人(或相关人)或侵权人(或相关人)的交易方发出侵权警告,指出侵权对象和后果等的函告文书。当企业收到专利侵权警告函时,可采取以下应对策略。一是检查警告信函,检查主体是否适格,发函人是否为专利权人(包括利害关系人)或其代理人;检查告知要件是否符合,警告信中是否写出专利权利要求、侵权产品及侵权理由,并表明专利权人要求停止侵权、要求赔偿或达成许可使用的态度。二是积极准备答辩材料,以简明扼要方式回应发函人,避免后续被诉故意侵犯专利权,因纠纷处于双方协商解决的早期阶段,相对人有可能由于当事人指出的漏洞理由充分而延后或放弃后续针对措施。三是保持良好沟通态度,了解对方和解意愿,有条件的情况下,发挥中山企业制造优势,协商和解方案,化侵权纠纷为授权合作,变“两难”为双赢。四是开展专利侵权风险检索,以相对人为索引,查找其他相关授权专利、发明申请,搜集现有技术(设计)证据,对已授权专利可以依法请求宣告无效,对公开中的发明申请可以依法提出异议。五是及时改进产品,规避侵权风险,在未搜集到有力证据无效相对方专利的情况下,对产品风险点进行有效改进,避免陷入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