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
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
决定的机关
名称和日期
1
中市监处字〔2023〕0016号
涉嫌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
中山市黄圃镇发兴腊味厂
91442000572370664X
张德宗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依法如期履行缴纳罚款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