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粤府函〔2023〕85号),通报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中山市再获第一等级A级,连续四年获评A级。
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中山市质量强市工作牵头部门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质量强国、质量强省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大力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出台了《中山制造高质量在行动工作方案》等质量政策,加快提升制造业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大力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深入推进“特安宁”特种设备安全科普志愿活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质量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不断完善,全市产品、工程、服务质量供给水平稳定向好。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粤府函〔2014〕124号)规定,省政府于2014年开始对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开展质量工作年度考核。省政府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地级以上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同时通报省干部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对地级以上市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