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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稽查执法培训班开班中山执法办案工作获肯定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8-17 分享:

  7月29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0年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稽查执法培训班在广州开班,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办的三宗案件被评为“2019年全省药品稽查执法优秀案例”,受到省局肯定,并在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

  案件经办人胡金水就查办刘某华生产、销售假药案作经验交流。案情为公安部门发现部分有复吸迹象的吸毒人员声称自己曾经饮用过一款“刘家凉茶”。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共享线索后,迅速研判,认为该凉茶中可能添加麻黄草、罂粟壳或含毒麻类化学物质。对此,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启动“两法衔接”机制,与公安部门联合办案,采用“毒检快筛”的方法检验,在样品中检出吗啡、可待因、罂粟碱、那可丁和蒂巴因等5种禁止添加的物质。案件查办期间,适逢《药品管理法》新修订,市市场监管局认真研究法律法规,及时向省药监局请示沟通,确定“对药品违法行为的事实认定,应当以合法、有效、充分的证据为基础,药品质量检验结论并非为认定违法行为的必要证据”的办案思路,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将本案的涉案产品认定为假药,并将刘某华的违法行为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最后作出了吊销中山市沙溪镇刘家凉茶店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及刘某华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和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也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进一步查清涉案产品来源,从源头斩断生产、销售假药的犯罪链条,市市场监管局派出执法人员与公安部门于今年5月到广西协查本案上游生产商线索,经过6天调查,掌握了上游供应商涉嫌犯罪的线索,相关人员被公安部门带回中山作进一步调查。

  该案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聚焦办案主业,通过规范化管理、法治化办案、体系化执法三方面着力,在执法办案工作中坚持做到“六化”和“十五定”,在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市场方面取得良好效果。市市场监管局在执法工作中,一是总结了执法办案“六化”基本要求,具体指执法人员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做到工作痕迹化、程序规范化、实体证据化、法律准确化、操作经验化、责任清晰化;二是梳理了案件调查“十五定”基本要点。做到定物(确定涉案物品,明确涉案物品基本产品信息)、定人(确定涉案的单位及负责人及经手人等关键人物信息)、定点(确定违法行为实施的位置、场所)、定时(确定违法活动时间或期间)、定性(确定违法行为的性质)、定量(确定涉案物品的生产、销售等数量)、定单(确定与案件有关的单据、凭证等证据材料)、定钱(确定货值金额、销售所得、生产销售成本、实际收入)、定因(确定违法行为或不合格产品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定果(确定违法行为影响结果范围、已采取的有效整改措施)、定源(确定用于生产涉案产品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或者销售的产品进货来源问题)、定向(确定涉案物品流向,及对下游销售环节采取的措施)、定像(确定执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或拍照等记录制度)、定罚(确定精准的法律依据和合理的裁量)、定规(确定行政行为符合规范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