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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实施连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0-11-02 分享: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便利化水平,明确经营者主体责任,发挥连锁餐饮服务单位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主动性,中山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指引》,决定自11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连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该工作指引明确了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办理流程等具体事宜。在广东省内具有同一总部、使用统一商号(字号),实行统一采购配送食品、统一规范经营管理、统一经营项目,并在中山市内已有3家或3家以上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直营门店,且各直营门店经营项目、工艺流程布局、设备设施相同或相近的连锁餐饮服务单位,经确认后,其统一管理且经营项目、工艺流程布局、设备设施与被评审门店相同或相近的直营门店(不包括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单位食堂), 可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变更、延续事项。

  连锁餐饮服务单位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可网上提交申请,资料齐全后即可当场办理,免于现场核查,审批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调整为受理后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同时系统自动生成《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书,申请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即可查看、自行下载、打印《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无需到审批部门领取纸质许可证。

  中山市市场监管局推行连锁餐饮服务单位“告知承诺制”,大幅度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办事,同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导企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具有较好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