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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严格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购买发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0-08-20 分享:

  

  8月18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世平带领相关执法人员,对零售药店开展疫情防控期间购买发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工作进行检查,严格落实近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省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会议、全省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及有关工作部署,督促企业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购买发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

  徐世平一行认真检查了药店对购买发热类药品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境外和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核实、登记等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执行登记报告制度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瞒报、迟报、漏报,并详细查看药店的疫情防控措施、医用口罩、消毒药剂等防控物资储备供应和价格波动情况。

  检查过程中,徐世平对当前形势下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到零售药店购药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强化零售药店的“哨点”监测敏感性;二是要充分保障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药品、消毒产品的供应,确保群众能获得充足的防疫物资;三是继续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和人员健康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四是充分落实药店的社会责任,一旦发现发热人员,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有关指引引导其尽快到附近发热门诊就医,并立即上报疫情线索信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省、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购买发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并组织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疫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