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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挂证”药师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1-27 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现象,今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查实1名执业药师存在“挂证”行为,并通过延伸检查,发现2家药品零售企业涉嫌以虚假资料骗取行政许可。市市场监管局对涉事企业作出“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罚款及五年内不受理当事人药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处罚,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提升了全行业对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执业药师配备政策要求的认识。

  一是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自查。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对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主动开展自查、深入进行整改,全市正常经营的2739家药品零售企业均提交了年度书面检查报告。

  二是重点检查执业药师“挂证”、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开展日常检查及GSP跟踪检查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将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与规范药品进货渠道、严格票据管理、确保药品可追溯等作为重点,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提高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行动中,对7家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企业予以警告。

  三是逐一核查风险名单中的执业药师。对照省局提供的“挂证”较高的执业药师名单进行延伸检查,借助全省协同配合的检查机制,查实1名执业药师存在“挂证”行为,并通过延伸检查,发现2家涉嫌以虚假资料骗取行政许可。同时,严格按照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规定落实新开办企业的分类工作,严禁自行降低标准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从源头杜绝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四是宣传引导,推动社会共治。一方面,继续开展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宣贯,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切实提升全行业对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执业药师配备政策要求的认识。另一方面,结合疫情期间购药及防控指引,通过媒体宣传,介绍执业药师的角色和职能,提升社会公众对执业药师在保障用药安全、提升质量管理方面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社会监督。(药品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