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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查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3-25 分享:

  近期,UC浏览器、360搜索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被央视“3·15”晚会点名以及多名“神医”使用“一家几代专治××病,违背祖训献出药方”的话语引发社会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广泛关注。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筑牢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屏障,部署从今年3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将重点检查辖区内电视、广播、报纸、期刊、自设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商务平台、印刷品、户外等媒介广告,依法查处以下几类违法医疗广告:

  一是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等内容的;二是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有效率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三是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四是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使用解放军或者武警部队名义的;五是虚构各种荣誉、尖端技术或设备、专家身份等信息的;六是与其他医疗机构比较的;七是以新闻报道或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以公益活动名义变相发布的等相关违法医疗广告。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各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前务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广告审查文件,并严格按照审查内容仅限于发布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八项内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查验有关广告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