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市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引导、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义务,避免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报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动员大会。市市场监管局党副局长何君铭作动员讲话。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2022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开始。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在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何君铭强调,各镇街市场监管分局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年报公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强化进度管理,在进一步提高年报公示率上补短板、出实招、见实效。要强化宣传指导,多渠道、广覆盖、全方位开展年报政策宣传解读,形成浓厚的年报氛围。要结合实际找准问题,把服务与监管有机结合,创新方式方法,做到科学合理,尽最大可能把年报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市场主体,引导市场主体主动履行年报公示这一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