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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监管有新招!沙溪镇三项举措推进特殊食品电子追溯工作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2-21 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特殊食品市场秩序,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局沙溪分局采取三项措施推进“广东省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工作,切实维护老百姓的消费安全和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镇132户特殊食品经营者已加入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加入率为81.25%。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将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推广作为智慧监管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两个责任”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把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推广工作作为落实特殊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促进特殊食品智慧监管的重要抓手。

  (二)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一是加强对经营者的指导。组织开展监管人员和经营者的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培训班,召开工作会议,建立微信群,发放系统培训视频和手册,并将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使用情况列入日常监管、飞行检查等工作的重点内容。执法人员采用监督检查、现场指导以及电话指导的方式,大力推广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督促经营者加入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并及时上报进货销售数据,以使用追溯系统为抓手,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特殊食品经营者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特殊食品经营项目但实际没有经营特殊食品的,打上“未经营特殊食品”标签;对未加入特殊食品追溯系统,或虽加入追溯系统但进出货信息不全、信息缺失的企业,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经营者严格履行追溯义务。

  (三)以考促学,入户辅导。通过对全镇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抽考企业信息名录库,在抽查考核管理系统进行抽查考核。目前,纳入“特食抽考”平台企业信息名录库132户,参加抽查考核143人,考核通过率78.32%。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沙溪分局将充分运用“沙溪发布”平台进行特殊食品科普宣传,推广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信息,提高广大特殊食品经营者的认识,积极引导特殊食品经营者加入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切实提高特殊食品经营者的加入率。同时,监管人员在对特殊食品经营者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中,将继续宣传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的作用和知识,提高经营者的知晓率。

  科普小知识:

  特殊食品定义:是指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食用的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食品存在特殊的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实行严格监管。

  (1)保健食品(带着蓝帽子的)

  (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3)婴幼儿配方食品: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适用于正常婴儿(0-6月龄)、较大婴儿(6-12月龄)和幼儿(12-36月龄)食用,其营养成分能满足婴儿的正常营养需要或较大婴儿和幼儿的部分营养需要的配方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