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您是否担心买到假冒、不合格产品?您是否关注化妆品重金属超标问题?爱美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了实现这个美好的心愿,市市场监管局沙溪分局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共同护航大家的美丽消费。
● 现场检查 ●
此次行动以大型商超、化妆品连锁店、美容美发机构等化妆品经营单位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沙溪龙瑞小商品市场的化妆品经营单位,以儿童、美白淡斑、染发烫发、防晒类、防脱发类等特殊化妆品,宣称祛痘、抗皱、抗衰老等普通化妆品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不合格化妆品为重点品种,主要检查相关单位化妆品是否注册备案、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是否建立并严格遵守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化妆品等违法经营行为,要求化妆品经营单位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合规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节日对商品进行捆绑销售,或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产品、过期产品和违法宣传化妆品等行为零容忍。
通过检查发现,沙溪镇化妆品市场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化妆品能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大多数经营者能合法经营,但仍存在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对新修订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认识不到位、留存的化妆品供应商资质不全、部分进口化妆品未加中文标签、未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 化妆品消费提示 ●
1、查看产品的合法性
如何区分化妆品与消字号、药准字号药品等其他产品:看批准文号。
化妆品的标签标识有严格的规定,要求标注全成分、保质期、净含量及必要的安全警告用语等信息。所有正规化妆品均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查询网站(网址:https://www.nmpa.gov.cn/datasearch/#category=hzp)查询到相关信息。
2、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化妆品经营企业(包含批发市场、专营店、美容院、电商等)应当提供所售产品注册或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应要求商家提供发票或电脑小票,并注明购买化妆品的名称、生产厂家和生产批号,以便依法维权。不能提供上述信息的商家,请谨慎选择。
3、警惕夸大宣传
化妆品不是药品,一般用于人体表面,主要功能是清洁、护理等,作用较为缓和,一般不可能迅速显效。消费者应警惕产品虚假夸大宣传,如宣称快速美白、快速祛痘、快速祛斑等。生活美容院不是医院,建议消费者不要在此类场所进行医学美容,如注射肉毒素等。
“7天美白”“一周见证透亮”“5天淡化眼纹”……这些化妆品广告中“诱人”的效果表述,时常让消费者信以为真、不能自拔。这些疑似带有“绝对化词意”用语的产品,消费者也应谨慎购买。
4、谨慎挑选祛斑美白类化妆品
消费者在购买祛斑美白类化妆品时要选择正规销售渠道,并查看产品是否标识了规范的批准文号。某些宣称速效美白或使用后立竿见影产生祛斑美白效果的化妆品,可能非法添加了激素、重金属等禁用物质,须高度警惕。
此外,不同的祛斑美白类化妆品往往是针对不同肌肤问题、适用人群设计研发的。因此在选择祛斑美白类化妆品时,还要根据产品的功效宣称、适用人群等,选择适合自身皮肤特点的产品。
5、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正常使用化妆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用,视情就医,并及时向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或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如不慎购买了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可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 合格化妆品店应该怎么做 ●
1、要取得合法经营资质,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服务活动,按照规定悬挂、展示《营业执照》。
2、要落实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法性证件材料(供货者营业执照);建立化妆品进货验收台账并做好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以及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使用期限届满后1年;产品使用期限不足1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化妆品。
4、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不得销售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以及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
5、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