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在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澳门、珠海、中山、江门、横琴五地消委会(消费者协会)联合召开消费维权合作联席会议暨团体标准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规范》和《消费投诉跨域视频调解工作规范》两个“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团体标准”。
《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规范》标准对五地消费投诉处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处理原则、投诉渠道、处理流程等方面工作要求作出统一规定,统一了五地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明确了人员的岗位职责,为五地消费投诉工作的衔接流转提供技术支撑。
《消费投诉跨域视频调解工作规范》标准依托五地共建的“跨域视频调解机制”,对异地消费纠纷网络调解工作的调解条件、调解方式、调解流程和信息归档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定,以便消费者在异地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就近到五地任一消委会组织通过“跨域视频调解平台”进行调解,实现多方在线视频消费纠纷处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上述两个团体标准是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消费者委员会、珠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中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江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消费者协会联合编制发布。两个团体标准的发布,标志着澳门、珠海、中山、江门、横琴五地消委会组织跨区域合作再添新举措,为五地消委会组织的消费维权跨区域合作机制注入“标准化”“流程化”元素,通过标准化引领消费维权工作,不断推动消费维权业务水平持续提高,全力以赴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