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五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通知》明确设“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其名额分别不超过10个和90个。
本届中国质量奖参评组织范围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生产经营组织,国防工业、武器研发制造维修设计单位,教育机构(仅限小学、初中和职业技术学校),中小企业,一线班组(包括各领域QC小组)等。参评个人范围包括各行业领域一线工作人员,各类组织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领域专家学者等。
组织参评条件:一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在质量提升、创新发展、品牌影响、组织效益等方面质量效益显著。三是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可示范可推广。个人参评条件: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研究或实践,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丰富实践经验。
中国质量奖是国家在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荣誉,授予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在推进质量变革创新、提升质量水平方面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的组织和对中国质量发展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通过评选表彰,树立新时代质量标杆,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变革创新,激励和引导全社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加快建设质量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