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政务动态

关于危险化学品,寄递企业必须知道这些事!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7-27 分享:

  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是否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为危险化学品的判断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共有2828个条目,如无水酒精、甲醇、硫磺、硫酸、硝酸、氰化钾、过氧化氢溶液[含量>8%]、氢氧化钠、镁粉、铝粉等。

  危险化学品属于禁止寄递物品吗?

  《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第三条,禁止寄递物品,主要包括:

  (一)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物品;

  (二)危及寄递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各类物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寄递企业应该怎么做?

  寄递企业的主体责任:

  (一)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并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及相关指导目录;

  (二)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对禁寄物品的防范意识、辨识知识和处置能力,须对上岗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三)应当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依法当场验视用户交寄的物品是否属于禁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防止禁寄物品进入寄递渠道;

  (四)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安排具备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邮件、快件进行安全检查;

  (五)应当制定禁寄物品处置预案,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并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寄递过程中发现禁寄物品的,应当按照预案规定妥善处置;

  (六)完成收寄后发现禁寄物品或者疑似禁寄物品的,应当停止发运,立即报告事发地邮政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处理。

  “三个落实”:

  一要落实政策要求,树牢安全生产理念,扛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本企业寄递安全制度及应急预案,强化企业内危化品宣传培训教育。

  二要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严把寄递验视关、实名关、安检关,严防危险化学品通过寄递渠道流通。

  三要落实协议客户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完成协议客户备案登记等工作,严格审查协议客户寄递物品,严防大宗邮件快件中违法夹寄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