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当前燃气安全各项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涉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21日起,中山市场监管系统迅速部署开展涉燃气风险隐患专项检查行动。7月25日,由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带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镇街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对西区、小榄、板芙等镇街的燃气用品生产销售单位、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开展涉燃气风险隐患专项检查。
行动中,重点检查燃气具生产销售单位是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检查燃气具产品的3C证书是否有效(停证、注吊销);检查燃气用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以及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是否齐全;燃气软管接头是否符合卡扣要求;燃气灶产品是否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等。
同时,重点排查气瓶充装单位是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充装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气瓶充装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进行充装,是否存在利用“口袋码”等方式充装黑气瓶、非自由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超过使用年限、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市镇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气体充装行为,有效防范气瓶充装风险隐患。截至7月27日,全市共出动800多人次,检查燃气具生产单位67家次、销售单位287家次、燃气具配件生产单位11家次、销售单位193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9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