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坦洲镇食品药品监督所组织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针对以“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一号多主体”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通过检查产品是否存在标签上违法标注已注册、已备案产品的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产品是否存在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以外的其他商标,产品标签上是否存在违法标注“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相关词语的情况,避免导致消费者对产品的名称、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
截至目前,共检查化妆品经营者35家、美容美发机构2家、化妆品网络经营12家,发现部分化妆品存在网络备案信息与实际外包装标识的信息不同步情况,已要求经营企业立即对有问题化妆品进行下架并联系厂家更换包装标识。
下一步,坦洲镇食品药品监督所将继续强化监管部门职责,加大对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引导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