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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开展考核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11-08 分享:

  为进一步推动特种设备“两个规定”在城镇燃气安全领域的贯彻落实,根据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暨交叉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安排,10月26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及液化石油气瓶检验单位参会并按要求开展考核。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郑日东作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及考核前动员,全市11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和1家液化石油气瓶检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等41人参加。

  本次考核题目由省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编制,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重点考察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及检验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经考核,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参考人员考核合格率为100%,液化石油气瓶检验单位参考人员考核合格率为75%。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订《中山市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召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推进会,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涉燃气专项检查。专项行动以来,开展监督检查1578人次,检查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31家次,检查燃气气瓶检验单位2家次,监督抽查燃气器具117批次,检查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707家,检查燃气压力管道及相关压力容器使用单位57家,立案查办违法案件21宗,组织专题培训班19次,培训气瓶和燃气器具(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509人。

  此外,市市场监管局还结合市场监管总局“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中山市“党员做先锋 安全进万企”安全生产专题宣讲活动以及市局“特安宁”特种设备安全科普主题活动,以宣贯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74号为重点,综合采取政策法规宣讲、事故案例警示、企业座谈约谈等手段,利用会议培训、信函提醒、微信交流、科普推文、公益广告、派发资料等形式,认真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两个规定”,努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其中,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已全部任命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并按要求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工作安排,继续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强化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及液化石油气瓶检验单位的高压监管态势,保障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检验安全;继续加强特种设备“两个规定”的推进落实,大力推动企业对省市场监管局“两平台”的上线使用,做好有关数据的对接和信息归依,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不断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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