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网购商品在收到商品后若不满意可以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但艺术照拍摄完、选完片,对精修照片不满意,是否也可以要求退款呢?
近期,市市场监管局火炬开发区分局接到消费者邓女士反映,称其在某摄影店购买某系列的个人艺术照摄影服务,拍摄照片并完成选片后,因对拍摄出品的排版、精修图片效果不满意,遂向摄影店提出全额退款的诉求。但摄影店表示,他们已完成拍摄及照片精修等工作,已付出大量劳动,不同意接受邓女士提出全额退款的诉求。
本次纠纷中,邓女士仅提供了转账记录及该摄影店开具的收款单据,并没有与该摄影店签订相应合同,且单据中除金额外并未对精修照片的要求作出书面约定。摄影作品及精修是否满意涉及个人审美,属于主观事项,该摄影店已经完成拍摄及照片精修工作,已履行自身部分义务,邓女士不能随意免除自身的付款义务,邓女士以对精修图片效果不满意为由要求全额退款,缺乏法律依据。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积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该摄影店同意帮助邓女士再次精修图片。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摄影店时,应货比三家,选择性价好、口碑好的摄影店;向销售人员了解清楚摄影套餐种类以及套餐内各种详细规则后再做选择,交易完成务必保留好购物凭证。如有必要须签订合同,特别留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格式条款,一定要看清条款内容再签字确认,切莫为了追求效率盲目签字导致自己事后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