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经营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帮助企业消除信用负面影响,更好释放经营主体活力。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落实“两书同达”机制,同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送达当事人,主动告知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的途径和方式,提醒当事人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及时申请信用修复,避免因未能及时修复信用导致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扶持、项目申报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
下一步,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机制,广泛宣传信用修复政策,激发失信主体树立诚实守法意识,主动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