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以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今年1月起,聚焦燃气气瓶生产、充装以及燃气器具生产、流通环节,继续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巩固提升阶段整治成果,切实守牢安全底线。截至6月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出动5730人次,对全市11家燃气气瓶充装单位、1家燃气气瓶检验单位完成多轮全覆盖检查,检查燃气管道使用单位及门站182家次,检查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2112家次,监督抽查燃气器具474批次,立案查办违法案件124件。
一是持续开展燃气气瓶充装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市燃气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特别是对2023年曾发现存在违法充装行为的单位进行“回头看”行动,确保燃气专项持续高压不松懈,企业落实特种设备使用主体责任不懈怠。重点检查充气单位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应急演练等情况;抽查其充装的气瓶情况,重点针对超期未检、报废气瓶、改造气瓶、翻新气瓶、来历不明的气瓶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以及“口袋码”充装非自有气瓶的违法情况;检查气瓶充装追溯系统使用情况,是否落实充装前后检查、记录;检查“两个责任规定”落实情况。
二是主动开展燃气工业管道专项整治行动。制定《2024年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工业管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登记在用的燃气工业管道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市内燃气长输管道、公用管道使用单位的站场、门站、场站、储配站、调压站使用燃气工业管道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整治燃气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年度检查工作不规范,燃气工业管道施工环节和检验环节工作不规范,各类站场、门站、场站、储配站、调压站燃气压力管道监管责任边界不清等问题。
三是强化燃气器具及燃气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制定市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明确监督抽查导向,针对生产销售领域的燃气具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并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开展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等后处理工作,全年计划抽检燃气具产品510批次。此外,强化对液化石油气的质量安全监管,对全市11家液化石油气充气站开展液化石油气质量监督抽检,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全面巩固提升行动的基础上,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法规标准和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争取年内完成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