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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湾镇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0-16 分享:

  为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落实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的主体责任,近日,神湾镇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全镇14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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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神湾镇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违法的典型案例,宣贯解读了《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会议强调,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落实三方面主体责任。一是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的进货关、销售关。建立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二是禁止经营性拼装、改装、加装行为。禁止销售经改装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三是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醒目的位置标明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品名、销售价格、计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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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还组织收看了全省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线上培训会,进一步压实压紧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