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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经营!“双11”促销须遵守这9条意见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1-01 分享:

  为规范“双11”期间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提出九个方面的合规指导意见。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依法履行主体资质、交易规则等信息公示义务。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切实落实审查核验义务,确保主体信息真实有效,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2.规范集中促销行为

  优化促销规则,加强对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促销规则应简单易懂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价格促销活动。严禁采取“虚假打折”、“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附条件的价格促销、限时减价、折价活动,应当显著标明条件、期限。

  3.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切实履行查验广告证明、核对广告内容的法律义务,加强民生领域商品广告管理。坚持广告正确导向,不借重大活动进行商业营销炒作。杜绝虚假广告、低俗广告。

  4.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得对商品功效、销售状况等信息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在网络直播中通过营造虚假人气、虚构成交量、演绎话题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通过分享虚假消费体验、制造虚假口碑、红包返现利诱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等刷单炒信。

  5.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管理,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杜绝销售过期食品、含金银箔粉食品等违法行为。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有效防范网络餐饮经营活动中的食品浪费现象,鼓励、指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食安封签,保障外卖送餐食品安全。加强对外卖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维护外卖送餐员合法权益。

  6.严格加强商品管控

  加大对平台商品抽检排查力度,建立健全源头追溯机制,督促平台内经营者把好进货查验关,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认真开展实时巡查,严格执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规产品链接。禁止销售“三无”产品、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商品、“专供”“特供”商品、过度包装商品、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燃气器具等产品。

  7.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平台内经营者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开展配送服务的,要完善配送管理制度,落实电动自行车审查备案、优化配送规则、自查自改车辆改装情况等工作要求,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8.妥善化解消费纠纷

  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切实落实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以显著的方式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标注,提醒消费者购买时进行确认。

  9.强化政企沟通协作

  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指导,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依法协助提供相关信息,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共同引导平台内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