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关于命名第二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决定中,中山市以地级市排名第一的成绩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
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活动,它是一项高标准、严要求、复杂、艰巨的社会工程,创优标准涉及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诸如城市旅游经济、旅游产业宣传与规模、旅游投入与政策、旅游管理、城市生态自然环境、城市现代旅游功能、旅游促销与产品开发等25大项指标。“创优”两年来,我市各部门、全体市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目标一致,共同奋斗,严格按照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标准,出色地完成好各方面的工作:把中山旅游业确立为第三产业的支柱;制定加速发展旅游业的优惠政策;扩大政府和民间经济对旅游业的投入;花大力气促进旅游经济增长,旅游收入占全市GDP11.8%;广泛、深入开展旅游教育,有力地提高了全体市民对旅游业的认识;开发出岭南水乡、温泉仙沐园、泉林山庄、孙中山纪念馆、中山城等一批吸引力大、生命力强、效益显著的景点;加大了中山旅游宣传促销力度,中山知名度得以提升;努力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城市环境的优化;增强了城市现代旅游服务功能。由于我市“创优”工作,领导挂帅、组织健全、措施得力、工作落实,各项指标均达到“创优”标准,在国家旅游局验收报告中,我市的“创优”得到极高的评价:“中山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工作是真抓实干和卓有成效的”。
据悉,全国有127个城市报名参加第二批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 。去年下半年,国家旅游局组织验收组对已通过自检和省级初审的城市进行了严格考核和认真验收,认定68个城市已经达到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标准,并正式予以命名,我市以地级市排名第一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