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走进中山 > 今日风采 > 所获荣誉

中国和谐之城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山入选“中国和谐之城”
138个城市参评,20个城市入选

    2008年1月17日,首届中国和谐城市论坛在全国政协会议中心举行,“公众心目中的中国和谐之城”评选结果在会上揭晓。中山从全国138个城市中脱颖而出,入选“公众心目中的中国和谐之城”。
    本次评选活动由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和中国市长协会共同指导,中华儿女报刊社、中国社科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共吸引138个城市参加评选,先后有20多万网民通过网络参与评选调查。
    此次评选采用了一整套和谐社会的数据模型(包括民生幸福、社会进步、人文内涵、社会治安、生态文明等十大方面、18个子项、118个指数的数据模型),通过综合统计得出结果。
    最终,全国有20座城市入选“公众心目中的中国和谐之城”,其中地级市有8个,分别是中山、珠海、烟台、嘉兴、扬州、伊春、安阳、黄山;而杭州、成都、青岛、大连等10座城市则获得了“公众心目中的和谐名城”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