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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进一步完善摩托车管理

信息来源:建议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6日

  近年来,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珠海等市相继禁摩;北京、天津、上海全面禁止摩托车上牌。具体到中山市而言,一方面由于中山尚未高度城市化,道路改造发展还有空间,在特定镇区内最现实的日常交通工具仍是摩托车和自行车。另一方面,本地摩托车限量上牌的政策没有较大地触动市民固有利益,因而在中山行之有效,顺利推行。因此,目前来看,暂未适宜在中山实行禁摩。但由于外地号牌车辆大量涌入,对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可以没收车辆;但对有年审、证照齐全的外地车辆予以没收是不合法的。
  总结上述,中山市宜用疏而不是禁,用人性化而不是刚性规则来管理市民的出行工具。
  解决办法:
  一、治安问题用治安的办法解决。1、政法线同心联手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团伙犯罪。2、加强出租屋管理,用奖励的办法使出租屋全面入网,用奖励的办法形成对出租屋隐患的动态跟踪排查体系。3、大量使用便衣民警上路执勤,形成强大的震摄力。
  二、本地牌号限量上牌政策不变。外地牌号车辆占用本地道路资源,要纳入管理。养路费、过桥费、年票等应收缴的费用指定在中山缴纳,各项费用一样不可少。要进行缴费宣传,对逃费逃税要追缴税费并加罚款。
  三、道路设计上,让自行车回归日常生活,要鼓励使用自行车以减少摩托车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