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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科学论证、规划我市红绿灯时间设置

信息来源:建议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7日

  我市实施了智能化交通系统之后,交通情况得到很大改观,体现了交通管理部门以人为本的道路交通管理理念。但在交通运行当中,根据自身的体验和群众反映,我也发现了一些不尽合理、有待改进的地方。
  首先是红绿灯失灵而引发交通事故:如2007年《中山日报》上曾经刊登过题为“红绿灯失灵闯祸 管理单位赔40万” 的报道。当时的情况是南北行驶和东西行驶的两名司机看到红绿灯都显示直行信号,结果两车90度相撞造成1死1伤。交警认定,肇事双方对此都不承担责任。最后,中山市 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承担红绿灯维修以及管理责任的火炬开发区某分局为这起事故承担责任,并赔偿双方损失40多万元。
  第二种情况是红绿灯变化时间设置不合理:以博爱路为例,博爱路长江路口,由城区向东行按绿灯指示左转的车辆和由京珠高速公路方向沿博爱路往城区方向辅道按绿灯直行的车辆,曾经多次发生相撞事故。而双向的司机均按绿灯指示行使,说明红绿灯指示时间不够精确。
  第三种情况是没有体现行人优先的原则:行人过马路时,绿灯变红灯的时间间隔太短,经过试验,我们发现,在很多路口(如博爱路的很多路口)行人方向绿灯变红灯中间的时间间隔太短,按一个壮年人过马路的速度,都很难在绿灯变红灯之前过完整段双向马路,更不要说老人和小孩子了。因为此种情况,很多市民,特别是一些打工者在过马路时,根本就不会看红绿灯的变化,只要看着没有车就会在马路中间任意穿行,造成了交通混乱,甚至酿成交通事故。
  由于以上原因,我们希望交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第一, 经过交通主管部门的排查,对该装红绿灯又没有装的地段要加紧安装红绿灯,在人群密集的学校、医院、商场门口,设置减速带。
  第二, 在事故多发路段路口,增设警示牌,提醒驾驶员这里是事故多发路段,要谨慎驾驶。
  第三, 科学论证中山市区、镇区红绿灯的合理性:对红绿灯的时间设置的科学性、精确性,进行专业的论证,杜绝由于红绿灯时间设置不合理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时充分体现公交优先、行人优先的人性化理念。
  第四, 对行人乱穿马路、车辆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现象加强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