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市普通高中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别是市直属的四所普通高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下放到镇区的几所普通高中,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问题和困难,办学质量不断下滑。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办学单位——镇、区政府和招生范围不一致,也就是“我出钱替别人养孩子”。这种情况下,办学的镇、区政府就不会心甘情愿的花大力气去办学校,更不愿意投入大量资金发展学校。从一定角度来看,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为什么要我替别人养孩子?”。有的镇区就不允许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自然就会严重制约学校的发展。同时,以前没有普通高中的镇区也仓促办起了一些“麻雀学校”,如五桂山中学、横栏中学和民众高中等,这些学校办学经验不足,师资力量不强,显然就不可能有好的教学质量,就会影响我市普通高中教育的整体水平。尤其是到高三时,几个学生报考的专业也需要一个专业教师,站在全市的角度看是极大的浪费。
二是办学单位不同,导致教师待遇相差太大。人为的不公平就会使许多教师失去在同等条件下竞争的机会,就很难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只依赖于几间重点中学不能提高全市的整体水平。
三是由于普通中学下到各镇区管理,市教育局、教研室很难直接管理和指导,不能形成合力,不利于全市教育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而现代教育讲究综合实力,整体实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大兵团作战。特别是在人事方面难于形成良性的交流竞争机制,制约学校的长远发展。
所以,把普通高中纳入市直属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有效整合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有利于我市教育的长远发展。
1、科学整合,分步实施。除适度扩大现在的四所市直属高中外,对已创建为国家示范高中的学校先收归市管理;制定收编标准(如必须达到国家示范高中标准),然后根据政府财力,对符合条件的逐步收编,对其它条件差的学校逐步整合。
2、面向全市,统一招生。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全部打破镇区界限,面向全市统一招生。
3、统筹资金,均衡发展。市政府根据各镇区初中毕业生人数统一收取高中教育经费,统一支出各个学校的办学经费。教师待遇要均衡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