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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两抢一盗”打击力度的建议

信息来源:提案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4日

  随着我市经济不断繁荣,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流动人口不断增加,“两抢一盗”犯罪呈现出多发态势,主要有:飞车抢夺,拦路抢劫(包括抢劫摩托车),盗抢机动车和入室盗窃等犯罪行为。同时,“两抢一盗”犯罪逐渐呈现出团伙化,流窜作案、跨区域犯罪突出和作案对象的针对性等特点。
  “飞车抢夺”是这几类犯罪中最普遍和最易得手的犯罪,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不法歹徒一般2人骑一辆摩托车结伙作案,针对在街上行走的女性或老人,抢夺其提包、手机或金银首饰,得手后迅速逃离现场,防范难度很大。去年在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南大门多名教师被抢夺其提包、手机,有的在被抢劫时不放提包被打成重伤。
  近几年来,“两抢一盗”成为了危害社会治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最突出问题之一,犯罪形势十分严峻,广大市民深恶痛绝。我们应加大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增强市民的安全感。建议公安部门要把握治安工作的全局,把打击黑恶势力与打击“两抢一盗”等工作统一起来,建设平安中山,推动中山社会治安的全面进步,与全市人们一起为建设“和谐中山、宜居城市”而努力奋斗。

  1、建议公安部门加大打击的强度和力度,建立更加有力的长效防控机制,成立打击“两抢一盗”指挥中心(办公室),或常年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的专项活动,并在经费、人员及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力争取得明显的效果。
  2、抽调精干力量,专门成立了便衣侦查队,配备了高性能的交通工具,专门负责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便衣侦查队在犯罪多发地段通过蹲点守候、巡逻盘查,清查骑两轮摩托车、有“两抢一盗”犯罪可疑的人员,预防和减少“两抢”案件的发生。
  3、实行多警联动机制,充分调动治安防护员,单位保安等治保人员的积极性,实行划片分区管理,严格考核,奖罚分明,实现群防群治。派出所要把工作重心放在预防上,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将点、线、面看起来,将楼群院落和重要目标守起来,力争做到不发案或少发案。
  4、提高街面见警率,增强市民安全感。在犯罪多发地段,如学校门口、闹市区公交车上落点加强巡警巡逻,增强市民安全感。
  5、在抢劫犯罪多发地段安装“电子眼”或摄像头,在犯罪发生时至少能记录下犯罪份子的作案手法及体貌特征等等,对破案能提供至关重要的线索。
  6、市公安部门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罪行动为契机,与工商部门紧密合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收购业、二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堵截“两抢一盗”的销窝赃渠道,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7、“飞车抢夺”犯罪人员大部分使用无证无牌摩托车或假证假牌摩托车,对无证无牌摩托车进行综合整治或坚决取缔,将减少“飞车抢夺”案件的发生。
  8、鼓励市民举报,要对举报有功市民进行奖励。
  9、法院要充分运用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对“两抢一盗”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对抢劫犯罪中的主犯、累犯以及采取暴力手段实施抢劫的犯罪分子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对具有从重、加重处罚情节的,在量刑时应充分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