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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

信息来源:提案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5日

  2007年,我市经济取得了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其中,中小企业成为了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至2007年12月底,全市中小企业注册户数达15.54万户,注册资金为245.44亿元。中小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领域也得到了全面的拓展,同时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等方面也做出了突出贡献。我市近70%的发明专利、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中小企业经营领域不断拓展,经营方式不断创新,参与国际贸易和国际竞争的能力不断增强,成为我市外经贸发展的新增长点和生力军,为发展外向型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也有效的解决了我市就业问题,为社会提供了为数众多的就业岗位。中小企业在为国民经济不断的创造价值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中小企业普遍反映融资环境仍然偏紧,融资渠道少,贷款手续繁琐,难度较大,融资难已影响到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据问卷调查,我市有52.54%的企业存在资金缺口问题,潜在上百亿元的资金缺口,而企业发展资金主要依靠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仅占8%左右。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中小企业方面;部分中小企业生产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薄弱,资金保障能力不足;一些企业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甚至不设会计帐;有的企业购置的高值固定资产游离于法人财产之外登记,财产所有权属分散,权证不全,在授信申请时,很难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条件。
  2、金融机构方面:银行偏好大型企业、垄断性行业、公共事业等优势企业的贷款,相对而言,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经营管理成本较高,劳动强度较大,收益偏低。银行为防范风险,有关管理规定十分严格,信贷管理体制不够灵活,对中小企业贷款审查偏严,层层把关,环节过多,导致出现中小企业“惧贷”现象。
  3、社会环境方面:信用担保体制有待完善。对中介评估机构监管有待完善和强化。目前,抵押物评估程序复杂,时间过长,收费过高。部分中介评估机构为争取客户和牟利,人为将抵押物价值高估,增加了信贷风险。

  1、制定鼓励政策,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要结合中山市中小企业特有的发展情况制定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例如,对于中小企业在银行进行融资,可以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利率差可以考虑由政府财政给予补贴。要确保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将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扶持政策落到实处。政府可以出台对金融机构的鼓励机制。对扶持中小企业融资力度大的金融机构,政府在一些财政存款、政府融资项目等方面将给予一定倾斜。
  2、 政府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的沟通,多给予指导性意见。
  通过与中小企业的沟通,政府要提高企业的规范意识,使其意识到企业自身的经营规范化与发展潜力是解决融资难的根源所在。促使企业建立明晰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并且切实提高信用意识,建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在金融机构中树立诚实守信的形象,从根本上增加企业的贷款实力,融洽银企关系。
  通过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促使其改善金融服务,积极开展金融创新。一是要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在考察和发放贷款时,不分企业性质和规模,只要企业有充足的偿债能力就大胆支持,确保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中“两个轮子一起转”;二是要扩大基层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权限;三是建立基层商业银行的贷款营销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基层银行贷款的积极性;四是加快发展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
  3、构筑良好的融资环境,积极引导信用担保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尽快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多层次、多渠道的信用担保制度及机构。
  一方面可以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信用担保体系。可以由政府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的永久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实行市场化公开运作,接受政府监督,不以盈利为目的,对共同体提供再保险业务和资金支持,分散担保共同体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建立商业性担保体系。以法人、自然人为主出资,按公司法要求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商业化运作,坚持按市场原则向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政府可给予适当补贴。
  4、为融资需求双方搭建良好的信息交流平台,起到银企沟通的桥梁作用。
  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如发改局、经贸局、外经贸局、科技局、金融办等)以及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的为金融机构和企业提供沟通的平台,多举办银企领导人座谈会等形式的活动,促进双方的合作。并且要做好信息的搜集和管理工作,使资金的供求双方的需求得到充分且高效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