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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的建议

信息来源:提案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5日

  一、问题与现象
  1. 近几年,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越来越多,交通越来越拥挤。关于“交通安全意识”的议论也越来越多。类似“宝马车撞人”的新闻屡见不鲜,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超车超速似乎正成为一种时髦。交通违规愈来愈多,具体现象如下:首先,在行人上,可能是社会节奏太快的原因。大多数行人都爱走捷径,明明几步远就到了人行横道或很快可穿行地下通道(如博爱路与东苑路交界处),可有些人偏为了近这几步路穿行于车水马龙之间,一副泰然自若,用自己的生命安全为代价少走这几步路;其次,机动车驾驶人,随着道路状况的不断改善,机动车的速度也随之加快,而“十次事故九次快”,平坦的道路,优越的机械性能,使司机朋友们早将“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警语忘在了脑后;第三,非机动车,把整个道路变成了他自己的训练场地,忽左忽右,转弯既不看后面车辆,更不打一下手势,悠悠然无所畏惧,这些表现都是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的体现。从事故原因分析,机动车驾驶人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行驶、违章占道行驶、疏忽大意、判断失误、措施不当、安全车距不够等造成事故死亡的达213人,表明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技术、安全意识不容乐观。资料显示,因行人违法横穿车行道等发生交通事故而死亡的有76人,占死亡数的25.3%%,行人交通违法不容忽视。从交通方式分析,小型汽车、摩托车肇事率高。在发生事故死亡数当中,小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有76人,占死亡总数的26.3%%。涉及摩托车事故虽有所下降,但摩托车发生交通死亡事故仍占死亡总数27%%。从驾龄分析,三年以下驾龄肇事较为突出。三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共发生交通事故3708起,占事故总起数的近64.75%%,造成死亡189人,占死亡总数62.79%,主要是因为驾驶技术、行车经验欠缺引起的。
  2.  新华网广州3月26日电(记者 赖少芬)3月26日是我国第十二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广东省青少年研究中心当天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知识的积累,广东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反而在弱化。
  目前,交通事故已成为造成少年儿童意外伤害的主要原因之一。调查发现,一些学校没有很好的组织学生上学、放学,小学生放学时横过道路、在路上追逐打闹,中学生三五成群、骑自行车并排行驶,个别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知识的积累,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反而在弱化。
  调查表明,小学生“有时或经常”骑自行车搭人的比例为21.1%,而初中学生的比例则上升至55.9%。小学生“有时或经常”闯红灯的比例为13.4%,初中学生比例则上升为33.9%。当被问到“上学快迟到了,过马路碰上红灯该怎么办”时,能够坚持站在原地等待绿灯亮时再过马路的,小学生为82.9%,初中生则下降为57.4%。
  广东省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曾锦华认为,目前广东省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存在知行不一的现象,他们普遍掌握了一定的安全知识,但在实际生活中却知行不一,有的甚至常有违背。此外,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也存在脱节。比如老师在课堂上无数次地教育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但是,不少学生反映,家长却经常带着他们闯红灯,这令他们感到困惑。因此,除了学校的教育,要让孩子们更好地遵章守纪,还需要家长们做好榜样。
  3. 随着我市的逐渐发展扩大,外来人员不断增加,特别是农村进城人员一下子从乡村道路过渡到市区道路,还没有树立相应的交通安全意识,表现在看不懂交通标志,过路不走人行横道、不看信号灯,在车流中不知所措。
  二、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切实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有效促进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交通守法率的提高,不断提升城市交通文明程度, 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三、意义
  在国外,即使在国人印象中最贫穷的非洲,在南非,我看到的交通现象和交通秩序,决不是国内所能比拟的。在南非开普敦,我们去好望角旅游,旅游大巴车要穿越7500公顷的自然保护区,空旷的道路上,很少见到行驶的车辆,可是,在每一个有路灯指示牌的路口,我们的黑人司机总要停下来,尽管当时一辆车也没有,也没有交警,可他,依然要遵守交通规则。面对我们的疑问,司机只是淡淡地说了句“习惯了”,交通的意识在他们的脑海中可谓根深蒂固。
  曾经看到这样一篇文章,讲的是在欧洲,年轻的妈妈带着自己地孩子在马路地一边静静地等候指示灯由红变绿,可是由于故障,那个指示灯一直停留在红色上,她们也就一直耐心地等,居然等了半个小时,只到维修人员修好指示灯,绿灯显示时,她们才从容地穿过了马路。
  这样的例子和故事似乎很多,但为什么这样的事情总是发生在西方社会?为什么在中国却很少看到?这让我们很汗颜。我一直以为,交通意识和素质的提高不是靠几个文件,几个口号,几声倡议所能树立和提高的,他需要的是教育的支撑,需要的是几代人的努力。这种教育应该作为国民素质教育的一部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现在就抓起,从儿童抓起。
  提高市民交通交通文明素质,既需要交通参与者素质的提高,也需要交通管理部门对加强和改进工作的不断探索,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

  建议:
  第一,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从娃娃抓起,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规意识的培养和形成,必须长期进行、循序渐进,而从娃娃抓起是这项工作的基础。让每个孩子都能从小就懂得什么是交通法规,怎么样参与交通实践,从而牢固建立起明确而严格的法规意识,健康安全地进行交通活动。这既保证了自家的平安,又避免了社会秩序的混乱。建议中山交警深入各中小学担任交通校外辅导员,并担任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每周到学校上交通安全课,帮助学生自编自演交通安全文艺节目,指导学生做交通安全指挥手势韵律操,创办交通安全黑板报,在走廊置办交通安全宣传画廊。要求各中小学把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学生的德育教育之中,指定一名校长亲自负责交通安全的教育,班级辅导员则具体抓这项工作。同时,交通部门与学校、学校与学生、学生与家长之间都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在各中小学校开展少年警校活动,使每一名学生都能受到生动形象、活泼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少年警校每期招收学员,学员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以及交通法规、队列军姿、“军体拳”和交通指挥手势的全部正规考试,合格后才能成为学员。学员们在初步具备了交通岗台指挥技能以后, 可进行实战训练,直接参与交通指挥,从中体味交通法规在实践中的重要性及违规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感悟交通安全的重要作用。学员们深入市区各主要干道散发交通传单,极大地扩展宣传范围。很多成年人受到学生的教育,在遵守交通法规过程中也将会有很大转变。警校还成立“小交警监督岗”“小交警咨询站”“小交警编辑部”,充分发挥孩子们的特长,从不同的角度宣传交通法规。学员的行为可以直接教育家长。
  第二,完善交通设施。完善的良好的交通设施能有效地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比如可在像兴中道上那样开展 “严管街” 工程,配置必要的交通设施和宣传标语。人、车各行其道,即使在无交警管理的情况下,交通参与者违法的行为也会比其他地方少。良好的交通设施、道路标志、标线虽然不能直接参与交通管理,但在交通参与者的意识里是一个有质有形的规则,在人们的潜意识里起到约束的作用。我市的“畅通工程”综合评价已经达到国家四级水平,但现有的交通设施、交通标志却远远没有达到标准要求,交通管理设备陈旧老化,例如市区内仅有12个路口安装有交通信号灯,有些交通状况复杂的路口仍没有信号灯控制,全市没有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及电子眼自动抓拍设备,交通标志奇缺,除两条“严管街”外,其它街路交通标志很少,有的路段一块交通标志都没有,交通标线使用时间过长,已经模糊不清,有些路段原规划的交通标线已不符合现在交通的需要,这些都严重的影响了交通安全,使交通参与者无规矩可依,造成了交通秩序混乱,存在着交通事故隐患。没有规矩,何成方圆,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完善交通设施已成当务之急。
  第三,提高交警队伍的综合素质。作为交通秩序的管理者,交警的素质对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起着决定作用,一个优秀的交警不单要具备管理者的素质,还要具有疏导者的能力,特别是从我市目前的情况看,提高交警的素质势在必行。在现有警力不变的情况下,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是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最有效的手段,在这方面建议如下:利用大队每周业务学习的机会,对交警在政治上和业务上进行充电;组织民警观看先进地区交通管理的录相片,通过观察,查找自身的不足,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政治、业务、体能训练等方式,从根本上解决个别警察“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
  第四,加大交通安全宣传的力度。通过报纸、视听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中心岗设立宣传站,为广大市民摆放交通安全图版,向过往行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图和专项行动明白纸, 使驾乘人员和行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真正形成“人人讲安全、各方抓安全、社会重安全”的大好局面。建议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动员实施大会暨万人签名活动, 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并慎重地在写有“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大型横幅上签字。并把交通安全宣传延伸到社区、延伸到学校、延伸到繁杂场所、延伸到企事业单位、大型车队等,采取图片展、安全知识咨询等形式,广泛的向社会各界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