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交流互动 > 政协提案

关于整合资源,构建城乡一体公交网络的建议

信息来源:提案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5日

  城乡一体的公交网络是指连接城乡、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安全便捷、服务优质、方便群众出行的公共客运体系。当前,公交汽车是我市民众特别是低收入市民和农民、外来务工人员、普通游客的最主要交通工具。然而,现行公交网络“市镇分离”、“城乡分离”的二元运行模式,影响了我市城市化和产业化的健康互动,制约了城乡之间和谐的和谐发展。主要表现在:
  1、违背城市化中期的经济社会转型规律,不利于组团发展和资源整合,不利于提升中心城区在全市域的凝聚力和辐射能力,根本上制约了中山市城市竞争力的提升;
  2、违背政府对公共行业的规范监管规律,不利于运营单位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有效提供,致使高盈利线路班次过密和福利性线路班次过少的矛盾,以及全市性公共交通覆盖率过低的矛盾无法得到根本性解决。
  3、违背公共平台的价值表现规律,不利于城市形象“窗口”作用的发挥,个别镇区公共汽车公司的不规范、不文明运营行为导致乘客对全市公汽公司的误解和不满,进而损害了“和谐城市”、“文明中山”形象;
  4、违背公共资源的科学利用规律,不利于企业组织合理门槛和规模效益的形成,不利于公交优先政策落实,不利于公交的公共目标实现,导致我市公交运营单位在更新车辆设备中的“集团采购”地位偏低和运营管理中的综合成本偏高,根本上导致“票价过高”、“车辆残旧”等问题难以解决。
  5、违背社会再分配、普惠中低收入阶层的福利调配机制,不利于普通民众的经济出行,不利于促进居民消费和推动服务业的发展,进而阻碍了通过扩大内需加速经济发展的战略实施;
  6、违背公共交通的“公共性”社会规律,不利于减少小汽车、摩托车对道路的交通拥堵,不利于减少机动车尾气对空气的环境污染现象,不发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不利于城乡生态环境的改善,进而阻碍了低廉、快捷、舒适、准点的大众人群支撑的公共交通系统的构建进程。
  7、违背公交系统向公共福利事业转变的“角色回归”规律,不利于公共财政补贴制度的建立和发挥作用,不利于切实解决全市近20万人免费或“半票”乘车对市公共汽车公司的经济负担问题,根本上阻碍了公交票价降低和公交营运地位提升的进程。
  国内外许多城市的经验和教训表明,城乡公交一体化,有利于形成资源共享、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和经济便利的城乡公交运行机制;有利于要素集聚和升华,减少无序交通带来的安全隐患;有利于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促进城乡信息互通。在一定程度上讲,城乡公交一体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不可少的环节和物质保障,是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和推动组团发展的内在要求。

  1、统一管理体制。将城市公交和城乡客运合为一体,实施管理机构、交通规划、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的相对集中,对城乡公交实行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税费政策、运作标准、服务标准、经营方式和优待政策等“八统一”。
  2、合理布局公交线网和场站。树立“大交通、大公交”理念,按照客流规律、群众需求、道路状况合理布局公交线网和场站,分期分批逐步完善中心城区至郊区、郊区至乡镇、乡镇至建制村三层客运网,与城区公交形成资源共享、相互衔接、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公交客运网络运行新机制。合理设置和建设城乡公交站场,建设完善城乡公交枢纽站、中转换乘站、港湾式停靠站、招呼站、终点站回车场等场站。
  3、优化经营主体,规范市场秩序。改变经营主体“散、小、多、乱、差”的混乱秩序,整合现有人员、机构、线路、车辆等资源,促进公交客运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建议按照股份合作伙收购兼并等方式,实行“集约化经营,公司化运作”,以市公共汽车公司为主体,对各镇区公共汽车公司和“挂靠”型私营公共汽车公司进行改造,建立权责明确、产权明晰、城乡统一的大型公交运营企业(或企业集团)。
  4、加大对公交事业的财政投入。国内外的普遍认识是,公共交通是社会福利行业,是民心工程。改变把公共汽车公司作为“缴税大户”的认识和做法,扶持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对站场建设,车辆和设施装备的配置更新、科研、智能公交、公交优先通行建设等要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特别要对于公共汽车公司承担的每年近20万人日常免费或半票乘车、13万学生优惠接送任务进行适当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