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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

信息来源:提案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6日

  十多年来,中山市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园林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荣誉称号,2007年,我市成功入选 "中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这些都从侧面反映了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和广大市民对环境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也不断涌现新问题,经调查,主要表现如下方面:1、河涌水质问题。尽管市政府十分重视我市河涌水质状况的改善,进行了内河整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部分镇区仍未实行长效的河涌垃圾打捞工作,河面漂浮垃圾较多,影响市域河涌的保洁。我市内河涌整治是在没有截污的前提下进行清淤等工作,内河整治的效果不能长久。整治1到2年后又要重新整治。2、泥头车污染道路问题。尽管目前对泥头车管理比较严格,泥头车超载现象比较严重,在运输过程中又运输的物料散落在路面,污染了路面,影响了市容。3、尽管我市管理比较严格,但乱摆卖、占道经营、乱拉横幅标语等现象偶有发生,特别是一到晚上,执法人员下班之后,这种现象更为突出,影响了城市形象。4、环卫意识有待提高。由于部分市民环卫意识薄弱,乱倒垃圾、乱抛垃圾、不按时投放垃圾等行为经常发生,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而且加大了环卫管理工作的难度。5、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加快,建成区的不断扩大,环卫维护工作量不断增加,而环卫维护经费的增幅未能跟上环卫工作量的实际增幅,经费不足成为制约环卫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在一些镇区,由于工资水平偏低,影响了环卫工人队伍的稳定。
  近几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全面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的目标,当前,全市镇区正在开展创建"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市"的工作,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是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经济强市、和谐中山、宜居城市、法治社会、文化名城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措施,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

  (一)、为提高我市河面保洁的整体水平,建议广泛推广河涌综合整治工作,各镇区成立专职河涌垃圾打捞队伍,清理辖区河涌垃圾。市政府通过不定期检查,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配套管网建设,减少进入河涌的污水量。
  (二)、落实有关经费,增加保洁员数量。环卫工作是苦、脏、累的体力劳动,环卫职工特别是临时雇佣保洁员的报酬还比较低,影响了环卫工人的积极性,建议落实有关经费,力争在待遇上有所提高或突破。同时根据城区的扩大,增加门前三包保洁员及内街保洁员数量,以保持较好的市容。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提高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会议发动、主动宣传、座谈、典型教育等形式,加强环卫宣传力度,开辟专栏题目进行宣传,并采用明墙、标语、横幅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形成宣传教育合力,共同创造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实施《中山市市域环境卫生控制性规划》,加快南部、北部生活垃圾处理基地的建设,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安全处置。
  (五)、加大执法力度,对乱倒垃圾、乱抛垃圾、不按时投放垃圾、乱摆卖、占道经营、乱拉横幅标语等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塑造"洁、齐、美"的城市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