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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我市公交管理营运体制,构建大公交体系的建议

信息来源:提案 发布日期:2008年02月26日

  2007年,市委市政府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列为“中山十大重要民生工程”之首,并确立了“四高速五横六纵九加密”的干线公路发展战略目标。然而,作为广大市民“衣食住行”四要件之一的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前景却显得强差人意。我市公共交通贡献率仅为4.6%,即仅有4.6%的市民使用公共交通,作为市属公共交通营运者的市公共汽车公司经营状况更是每况愈下,已跌至亏损边缘,“出行难”已成为大多数市民的真切感受。公共交通事业如不尽快改革创新,将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
  当前我市公共交通的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共交通存在系统性缺陷。我市在城市化进程中,没有将公共交通发展战略作为基础要素纳入统筹规划,致使公共交通发展条件先天不足。具体表现为网络覆盖面不广、不均匀,脉络不够系统科学,未能解决产业与人口聚集问题,难于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第二,政府在城市交通事业中的角色模糊。管理主体分散,责任主体不明确,致使发展公交事业的配套政策措施未能系统化,没有形成对公交的投入和促动机制,也脱离了公共财政框架。公交事业不但没能超前发展,还大大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第三,公共交通事业没有很好地体现社会责任、经济责任和环境责任。这种“三重底线”的缺失,表现为公交服务意识淡薄,网络覆盖不足,班次疏,票价高,候车时间长,市民搭乘公共交通不方便,不利于生态环境及居住环境的优化,影响公共交通应有作用的发挥。
  第四,公共交通管理营运体制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一直以来,我市公共交通沿用传统的发展方式,没有形成完善的“大公交”管理营运体系。目前我市共有公交营运企业11家,线路125条,存在着同业、同源、同质的区域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妨碍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此外,由镇区各自发展公交、组建公交公司,形成资源条块分割,既容易产生城乡公交协调发展矛盾,又不利于统筹发展公交事业。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实施规划先行,修补公共交通发展过程中的系统性缺陷。结合我市实际,充分考虑人口与产业集聚的动态因素,重新修编我市“大公交”规划,建立层次分明的全方位公交网络体系,以满足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公交发展要求。对于现有的城乡交通设施采取资源整合方式优化线路、站点;对于城镇新区应当设置公交辅助线道;对于长线跨区新建道路干线必须规划“快速公交专用道”;形成三维一体的快速高效的公交网络体系。
   第二,明确政府发展公交事业的责任主体,将公共交通建设纳入公共财政框架。公交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通过公共财政以予保障,继续加大公交基础设施、公交配套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加快公交路网、公交站点、公交枢纽和公交换乘系统的建设和优化调整。特别是要使我市公交与省轨道交通、不同层级和不同种类的公交线路、场站实施无缝对接。
  第三,要进一步完善公交事业管理体系,推动公共交通的公益服务与市场化同步发展。由于公共交通既具有公益性质的公共服务,又带有明显的市场化营运的内在要求,客观上要求政府在公交事业发展的问题上,管理要到位而不  缺位、也不越位,既不能以行政代替市场,也不能只依赖市场而行政缺失。因此,必须从公交事业发展中的事权责任,清楚界定划分权利和义务,遵循用者自付原则。公共交通的道路网络、基础设施是政府投入,作为使用者的公交营运公司应当向政府缴纳资源使用费(或特许经营费),而公共交通又具有公益性和公共服务性质,因而政府必须支付公益性支出和补贴公共服务成本。
  第四,改革现有公共交通营运体制,整合市镇公交营运主体。要尽快开展市镇二级不同投资营运主体的资源整合工作,树立“大公交”的发展理念,推行全市公交营运“一盘棋”。通过行政与市场相结合的方式,将现有市镇二级的11户公交营运企业以联营参股方式,组建成为“大公交营运公司”。以产权为纽带实现资源优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市场化营运新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