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及时接收群众投诉举报、信访等各类诉求事项,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现将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群众诉求接收渠道及处理程序、时限等具体情况公布如下:
(一)拨打0760-88810231,对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发生的问题进行投诉(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委)
(二)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由12345电话及配套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组成)反馈意见和建议诉求
按照《中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办理。咨询、表扬类事项,自收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并答复;求助、建议类事项,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并答复;投诉、举报类事项,自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并答复。其他平台交办或特殊类诉求工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评价
按照《中山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办法》办理。
(四)通过各办事窗口“码”上反映二维码扫码反馈意见和建议诉求
责任部门必须在收到流转问题的当日或次日上午联系投诉人,详细了解具体投诉事项,并记录通话时间、通话人、投诉具体事项或群众诉求等,对可当场解释的必须当场解释,解除群众疑惑;对无法当场解释的,告知群众待问题查实后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请群众耐心等待。
(五)通过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信访科反馈意见和建议。
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要求办理。
(六)将意见提交至设置在市、镇两级行政服务大厅的意见簿。
按照市、镇大厅相关管理制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