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登记动态

关于印发《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试点工作指引》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5-30 分享:


火炬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各分局、科室、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和《自然资源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9号)有关“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创新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试点工作指引》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试点工作指引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