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启动新一轮土地评估服务采购工作。按照工作流程,需进行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遴选,现将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国有划拨补办出让手续业务土地评估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具体内容:国有划拨补办出让手续业务土地评估服务。
(二)数量及预算:6家评估机构,每家承接300宗业务,每宗业务预算600元。
三、报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土地估价资质。证明材料:省级自然资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省级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核发的有效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中山市设有服务点。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仅限外市公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采购:
1.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不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的定点供应商库;
3.曾有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或在行政主管部门有不良记录的情形;
4.曾有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我局利益而被我局解除聘任合同的情形;
5.曾有廉政污点的情形。
四、报名材料、时限等要求
(一)提交材料内容
1.参与遴选的意向书;
2.评估服务工作方案(含公司简介);
3.工商营业执照;
4.省级自然资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省级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核发的有效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房屋租赁合同(仅限外市公司)。
(二)提交材料时限
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4点前。
(三)提交材料地点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19号窗口。
五、工作流程
符合报名要求的评估机构全部参与遴选,遴选后确定候选名单,再按照兼投不兼中的原则,通过现场摇珠,最终选定6家评估机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0760-89817170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