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财资〔2022〕52号)要求,我中心经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番中公路旁厂区内地上青苗进行公开处置,该批物料处置将以现场报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向的处置单位参与投标。为规范本次地上青苗处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物料:
拟处置苗木共157棵,其中芒果树139棵,大叶相思8棵,大叶榕3棵,番石榴2棵,龙眼2棵,樟树、木棉、乌桕各1棵。该批苗木报价底价按市场评估价下浮20%后为:31,360元(详见附件1)。
二、处理方式:
1、通过现场报价方式确定地上青苗处置的价格,出价高者中标。意向单位将密封涵盖公章的纸质报价表(详见附件2),带到现场提交,由我中心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打开报价函,公布价格。
2、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出现相同最高报价者为两个单位以上的,由相同的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
三、报价须知:
1、资质审核: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意向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公章及留联系方式),扫描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stdcb@163.com)备案。
2、踏勘现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创业路11号):已报送资质材料并通过资质审核的单位可电话预约踏勘现场。
3、现场报价(中山市兴中道2号投资大厦817会议室):我中心将联系各意向单位现场统一提交报价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缴款:完成报价后,中标结果将进行为期三天公示,公示期满后7天内中标单位凭我中心开具的非税缴款通知书缴纳款项,且须在缴款之日起30日内全部处置完毕。如若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第二高者作为中标单位,依次类推。
5、苗木处置:中标单位负责苗木处置所产生相关费用和搬运期间工人的安全责任事故,损坏场地和设施照价赔偿或修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880085;
联系邮箱:zstdcb@163.com;
附件1:《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工程地上青苗明细》
附件2:《地上青苗处置投标承诺书和报价单》
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