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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自然资源档案馆关于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1-08 分享:


  为加强办公场所安全管理,保障日常办公有序开展,我馆拟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山市自然资源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邀请该供应商进行定点议价。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二、报价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4日18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注册备案并在定点协议具有“物业管理服务”品目。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所要求的全部条件。

  (二)如因供应商报价时填报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提交的材料及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时间要求参与报价,不在报价时间范围内的报价无效。

  五、报价方式

  (一)报价文件:供应商承诺书(附件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3)、“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集市-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截图、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业绩情况、报价书(附件4)、项目服务方案。

  (二)提交方式:供应商将报价文件盖章后扫描成PDF文档版本,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

  六、评审方式

  采购人组织项目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资格的报名供应商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标准表见附件5)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8362372(刘先生)

  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5号

  电子邮箱:zscjdag@126.com

  附件1:中山市自然资源档案馆物业管理采购需求书

  附件2:供应商承诺书

  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4:报价书

  附件5:评审标准表


附件下载: 附件4:报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