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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山市香山古城保护活化工程项目(一期)项目拆除中山市石岐街道刘家巷2号、刘家巷4号、孙文西路73号、孙文西路85号、孙文西路77号建(构)筑物、中医院悦来门诊部北侧围墙及医疗垃圾房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9-06 分享:

  事项名称:拆除中山市石岐街道刘家巷2号、刘家巷4号、孙文西路73号、孙文西路85号(门牌地址为中山市石岐区孙文西路75号)、孙文西路77号建(构)筑物,中医院悦来门诊部(中山市石岐区悦来上街2号)北侧围墙及医疗垃圾房

  申报类别:广东省中山市孙文西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建(构)筑物审批

  申报单位:中山市石岐街道办事处

  审批单位: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25日(20个自然日)

  公示地点:中山市石岐街道办事处民权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山市石岐街道瓮菜塘15号)

  公示网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网

  公示组织单位: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内容:

  1. 拟拆除位于刘家巷2号的建(构)筑物:根据中山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建(构)筑物所在土地面积56.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建筑面积为99.33平方米。根据广东远濠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材料,建(构)筑物所在土地面积56.0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99.33平方米,附属物1面积6.66平方米,附属物2面积4.32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20.73平方米。

  2. 拟拆除位于刘家巷4号的建(构)筑物:根据中山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建(构)筑物所在土地面积63.6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建筑面积为82.89平方米。根据广东远濠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材料,建(构)筑物所在土地面积63.6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82.89平方米,附属物1面积5.80平方米,附属物2面积38.13平方米。

  3. 拟拆除位于孙文西路73号的建(构)筑物:根据中山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建(构)筑物所在土地面积21.2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房屋建筑面积为70.52平方米。根据广东远濠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材料,房地产面积70.52平方米。

  4. 拟拆除位于孙文西路85号(门牌地址为中山市石岐区孙文西路75号)的建(构)筑物:根据中山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建(构)筑物所在土地面积41.4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房屋建筑面积为100.70平方米。根据广东远濠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材料,房地产面积100.70平方米。

  5. 孙文西路77号建(构)筑物的建(构)筑物:根据中山市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建(构)筑物所在土地面积73.3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房屋建筑面积为157.94平方米。根据广东远濠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材料,房地产面积163.03平方米,其他建筑5.85平方米。

  6. 拆除中山市中医院悦来门诊部(中山市石岐区悦来上街2号)的北侧围墙及医疗垃圾房。

  经核实,本次建(构)筑物拆除申请符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和相关保护规划,拟核准申请,核发相关行政许可。周边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提交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书及身份证明等材料。逾期未提出相关意见、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8268719)

  附件:拟拆除建(构)筑物位置示意图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