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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自然资源档案馆关于公开处置报废资产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1-25 分享: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财资[2018]13号)要求,我馆核查出残旧、无法维修的办公设备一批(详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明细表),现对该批固定资产进行公开报废处理。该批资产的品质、完整程度均以实地查看为准,有意收购的单位(且有回收相关资质包括《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环保许可证》)可于公示日起七日内与我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60-88808884,按价高者得原则处置报废资产,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兴中道15号 中山市自然资源档案馆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