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0日至2020年1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坚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深。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部署开展整改工作。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迅速动员、周密部署,召开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整改事宜,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具体部署整改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方案》,迅速成立局党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负责整改全面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分局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10个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推进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推动整改到位。
全面对标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按照巡察整改要求,逐条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层层分解到岗、具体到人、落实到位。
(三)从严从实整改,确保落实“到人到事到思想”。
局党组始终以实干的作风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巡察整改与工作推进两不误,把巡察整改贯穿到工作实践中去,以“实”的作风、“实”的干劲、“实”的成绩体现巡察整改的实效。统一思想认识,全系统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艰巨性,深层次从思想上、观念上反思剖析问题根源,坚决摒弃应付过关的思想。全系统全员参与,群策群力、共抓共管,各负其责、各尽其责。优化调整机构设置和事权划分,全面评估机构改革以来运转情况,理顺科室和分局的职责定位,系统梳理调整土地、规划、林业等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促进职能融合和效能融合“双统一”。全面梳理排查违纪线索,广泛征集服务对象、办事群众、内部员工的意见,排查在自然资源管理、费用收缴、工程招标等领域的违纪违法线索,对个别核查属实的涉案干部予以党纪政纪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处置,确保既处理事又处理人。
(四)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标本兼治。
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按照问题、制度、机制三种思路,全面自查土地、规划、林业、海洋、矿产等业务存在的问题,透过现象看问题本质、透过问题查找根源苗头。问题类短期整改事项,按照政策规定迅速整改纠正到位;制度类中期整改事项,出台政策和配套细则予以严格规范;机制类长期整改事项,研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紧扣巡察反馈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
(一)党的领导弱化问题较为突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土规划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学用“两张皮”情况比较突出问题。
一是修订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提高学习质量。制定《2020年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全年集中专题研讨学习不少于8次,落实局党组成员轮流进行主题发言和交流发言制度。2020年已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学习10次,10位局党组成员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意识形态工作、党的建设、安全生产等内容,谈体会、谈问题、谈措施,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举措。制定了《关于落实应对疫情稳企安商涉及自然资源管理有关措施的工作指引》和《关于落实应对疫情稳企安商涉及“三旧”改造项目有关措施的工作指引》,保障疫情期间土地公开交易市场和工程建设活动稳定有序运行;统筹指导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分析管理,建立完善舆情防控和网络安全管理机制,推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升舆情处置管理能力;持续推进机构职能深度融合,规范行政审批管理机制,加快将机构改革的体制优势转化为推进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支撑。
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的“第一议题”和常设议题。2020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27次,其中专题研讨10次;各基层党支部开展“第一议题”学习教育298次,参加人员超过4000人次,切实做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是强化主题教育学习。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自然资源系统落地生根,综合运用“学习强国”“省干部在线”等教育平台、学习培训交流等方式,充分调动各党支部党员和工作人员的学习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2020年共举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宣讲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严规矩、守纪律”专题辅导、民法典专题培训等9场次。局党组书记面向中层干部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专题辅导。局党组成员制定自学计划,自选研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问答》《百年大变局:世界与中国》《中美经贸变局:挑战与应对》《中国道路及其本源意义》等书籍,并向支部党员分享学习心得,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强化理论学习。
四是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运用,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制定局党组成员调查研究工作计划,局班子成员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盘活批而未供用地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关于加快推进低效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对策研究》等调研成果17篇,转化为具体举措指导日常工作。
(2)关于土地供给侧“总开关”把控不严,转化为改革发展的实际举措不多,破解土地存量之困、利用之困和效益之困效果不理想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有关文件要求,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开展对土地规划等政策的全面“体检”,评估现行国土规划管理政策实施效果,累计梳理各类政策文件超过200件,推动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的立、改、废工作,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制度体系,为全市统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修复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全力落实“重振虎威十大行动”部署。开展全市土地利用状况及发展问题调查,形成城市环湾向东发展战略、岐江新城建设、土地开发利用等专题研究成果。组织全系统党支部铺开“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提振精神,做好地从哪里来”大讨论活动,形成《关于推动中山环湾布局向东发展,优化空间规划的战略研究调研报告》《关于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岐江新城开发建设的专项研究调研报告》等专题报告12篇,拓宽自然资源改革思路。制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助力“重振虎威、打翻身仗”工作方案》,从增强政治意识、统筹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强化政策供给服务保障、改进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等五个方面制定措施20条。举办4期“破解土地之困,重塑中山城市发展格局”专题研讨班,邀请省自然资源厅领导授课,镇街主要领导参加培训,提高国土规划政策的运用能力,凝聚市镇两级土地管理合力。
三是破解土地碎片之困。完成全面深化改革工作13项,涵括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改革、完善公益性建设项目历史拆迁安置地问题处置制度等。对照周边城市管理经验,集思广益找差距、谋思路、补短板、强弱项,研究促进土地资源高质量配置的有效举措,向存量要空间、以质量求发展,形成《坚定新发展理念 重整山河再出发——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高效率配置土地资源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报告》。出台《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并与分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府〔2020〕101号),促进用地整合,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益。
四是破解土地存量之困。编制《中山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梳理符合规划的工业用地308.19公顷纳入供应计划,2020年已公开出让工业用地184.97公顷,重点保障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出台实施《中山市批而未供用地清理盘活工作方案》,通过全面清理、分类处置、强化督办等措施,加快清理盘活2007年以来的批而未供用地,2020年已供应批而未供用地482公顷。制定《中山市闲置土地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组织清理各类闲置土地,重点盘活产业用地。2020年共召开闲置土地处置联席会议51次,处置闲置土地480公顷,收缴闲置费1.83亿元,提前超额完成省要求的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科学编制实施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2020年完成存量建设用地收储177.47公顷。2019年度,我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结果居全省第7位、全国第26位。
五是破解土地利用之困。制定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指引,优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交方式,加强指标分配的前置审查,用地审批由原来的5个月压缩至3个月内办结。建立中山市建设用地审批(审核)会审制度,合并市级建设用地会审与指标管理联席会议,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指标统筹、指标安排、指标执行、批后监管等全流程整合和管理,确保指标精准投放、高效使用。通过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2020年累计获得省下达土地利用计划指标254.1公顷。安排使用各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437.24公顷,保障翠亨新区、火炬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岐江新城等项目用地需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多渠道筹集补充水田指标,在省耕地储备指标网上交易平台成交水田指标50.67公顷,完成西环高速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加强重点产业平台用地前期开发整备,建立产业项目供地预备库,主动向市有关部门推送工业用地73宗、面积256公顷,提高项目与用地的匹配效率。
六是破解土地效益之困。坚持低效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六个有利于”和旧村庄、城镇改造“八个有利于”的原则,制定《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中山市旧厂房升级改造实施细则》《中山市旧村庄旧城镇全面改造实施细则》等新政策,重构业务流程、调整优化财政奖补措施、规范业务开展。研究拟定地价款计收、搬迁补偿、安置补偿指导意见等配套政策及相关工作细则,调动市场盘活存量土地的积极性。完成各镇街“三旧”改造潜力用地数据分析,划定村镇2公顷(30亩)以上连片潜力片区578个。制定“三旧”改造重点项目推进管理办法,加强跟踪办理,实施“挂图作战”,协助企业解决难题。2020年新增实施改造项目86个、面积259.13公顷,完成改造项目87个、面积196.4公顷,节约土地88.1公顷。
七是破解城市面貌老旧之困。完成城区老旧小区的调查摸底,掌握城区老旧小区范围及建筑面积、楼房栋数、居民户数等基础数据,分类登记建立台账。编制《中山市老旧小区改造规划(2021-2025年)》,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对象和计划,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和“先易后难、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老旧小区改造新路子。2020年,启动4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惠及市民四千多户。
八是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推动《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召开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动员大会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制定编制技术指引7项,组织参加全国、省和市培训19次,走访25个镇街沟通方案45次,调研28个市直部门对接41个专项规划,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分类摸清历史批文、批而未供、闲置用地等底数,处理124G的数据量和90万个土地图斑,以组团统筹发展的思路优化形成全市现状基础地理数据“一张图”。
九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全面铺开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调查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基本完成全市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调查工作。首批拟登记发证名单已完成公示,经权利人签名及村、镇相关部门审核后,将核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组织三乡镇作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治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开展113个行政村村庄规划评估工作,推动黄圃镇横档村、石军村、马安村,南朗镇左步村、冲口村,坦洲镇新合村等6个行政村入选省村庄规划优化提升第一批试点,获省支持建设用地规模9.13公顷,探索编制兼具中山特色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方法路径。
(3)关于机构改革的体制优势未能转化为治理效能,“一盘棋”工作格局仍未形成问题。
一是深化自然资源体制改革。广泛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效能提升大调研,制定《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自然资源融合管理提升服务效能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方案》,研究起草《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调整及人员配置方案》,进一步优化土地规划、资源保护、行政审批等管理机制,统筹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合理配置科室编制数和领导职数,推进管理整合、职能融合、人员磨合。清查机构运行中存在的职能职责交叉、审批效率不高、政策解读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明晰职责边界提高行政效能的工作意见》,明晰科室职责边界事项57项,合并审批串联改并联事项19项,梳理“文来文往”事项17项,坚决杜绝内部职责交叉重叠、流程反复繁琐及“函来函往”现象,对禁而不止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是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效能。建成自然资源大数据中心和综合业务平台,上线运行规划编制、用地报批、土地利用、林业、海洋、矿产等170个事项,综合业务平台日均办理业务量130宗。计划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全业务功能上线,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建成不动产登记通用查询系统,全面推进业务网上办、不见面审批、全流程网办,上线自助打印终端,5分钟即可完成自助缴费和打印不动产登记证书。开通133个银行网点服务窗口,实现抵押注销登记、金融平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业务立等可取,重点项目用地办证、不动产政务服务平台抵押登记、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登记业务等1个工作日办结。2020年,办结登记发证业务72.8万宗,接待档案查询利用203.5万人次,提供查询结果233.3万宗。
三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综合研判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每季度召开干部思想动态大会和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引导其调整心态,防止出现消极情绪。举一反三,局党组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提出具体工作意见报局党组,推进机构改革从“物理组合”向“化学融合”转变。
2.党的领导自我弱化问题
(4)关于党组领导定位“矮化”,局长办公会取而代之决策重大事项问题。
一是重新梳理原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坚持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补充修订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区分局党组会议与业务会议审议内容、程序、参会人员等,规范议事记录。
二是强化党的核心领导。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制定《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区分局党组会议与业务会议的审议程序,规范党组成员和非党组成员的议事内容,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2020年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41次,研究落实议题250项,制定议事规则、规划管理、财务管理等各类政策制度27项;召开局务(局长)办公会议29次,研究议题88项,局党组对全局工作的领导得到加强。
(5)关于业务把关缺乏政治导向,台账底数不清,重点领域缺乏顶层设计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开展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分局整改履职等专题调研28次,现场指导业务工作。梳理规范公益性建设项目征收补偿、土地执法监察等管理机制,畅通工作交流反馈渠道,强调工作纪律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积极参与全市“万干扶万企”联系服务企业活动,深入镇街及相关企业开展调研22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制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领导联系指导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实行“一个领导联系一部门”制度,为相关部门及企业提供送政策上门和业务答疑服务。
二是完善建设用地管理顶层设计。出台《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管理办法》《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从规划统筹、用地报批、土地供应、供后监管的全流程联动管理机制。建立动态巡查通报机制,每月通报镇街动态巡查率,督促镇街履行用地供后监管职责。完善历史闲置土地认定标准,分类明确处置方式,防止出现新的闲置土地。印发《中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0-2035年)镇(区)需求报告编写指引》《关于整改优化“工改工”项目改造方案审查的函》《关于规范“三旧”改造项目规划类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审查流程,优化方案模板。发布《关于规范旧村庄、旧城镇改造前期意愿调查工作的通知》,规范旧村庄、旧城镇前期改造意愿调查行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制定《公益性建设项目用地征收补偿方案(试行)》,明确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和路径,指导镇街规范开展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三是分类核查土地储备、违法用地、闲置土地情况,完善专项管理台账。定期核查清理储备土地入出库情况,更新台账记录数据1810条,土地储备量2914.38公顷,实现一镇一图、图表相符、账实相符。梳理历年年度卫片、季度卫片和动态巡查案件信息数据,加快建立违法信息图层,统一规范案件办理登记、数据统计和案宗归档。印发《关于开展闲置土地摸底调查工作的函》,组织镇街开展疑似闲置土地摸查。
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开展作风专项整治。召开改进作风工作会议,围绕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策水平、提升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勇于担当化解土地规划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纪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等八个方面,开展全系统作风问题自查自纠,排查梳理存在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经持续作风整治,全局政策管理水平、办事效率、服务水平有所提升,多个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职表现突出,获得办事群众赠送感谢锦旗、感谢信等31件次。
五是推动自然资源管理融合。制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各分局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梳理明确各分局和镇街办事点职责,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调整一批下放镇街事项,已委托分局实施政务事项65项、委托镇街实施事项7项,下放分局行政处罚事项179项。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制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多审合一”办事暂行规则》,整合原规划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许可和原国土的用地预审业务,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由法定40个工作日合并办理压缩至2个工作日、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压缩至1个工作日。
3.“依法治土”底线屡遭突破问题
(6)关于土地资源透支严重问题。
一是坚决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强化国土空间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全过程管控。
二是全面摸清自然资源底数。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完成各类图斑调查22万个。开展“三调”统一时点更新工作,完成3.9万个变化图斑的外业核实举证和建库工作。合理安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强化生态保护和公共基础设施体系的布局管控。
三是提升资源环境承载力。启动《中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部署和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编制《中山市市域蓝线规划(修编)》和《〈中山市海岸线、河岸线退让规划管理办法〉实施指引》,科学划定并严守各类水体保护和控制底线。推进横门口岸线修复、地质灾害点整治、矿山石场复绿等工程,指导翠亨新区加快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综合示范区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加强与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完成广东中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规划编制和广东中山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指导港口、大涌、阜沙、民众、三乡等5个镇参与评选2020年度广东省森林小镇。承办省2020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会场活动,通过线上直播采访、走访、体验科普馆等形式,在翠亨国家湿地公园、深中通道海上施工现场开展“保护红树林 保护海洋生态”的主题宣传。
四是规范土地征收行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的提醒函》,组织各镇街开展土地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指导镇街解决合作征地历史问题。制定《中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方案》,形成中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一表一图一报告”,保障和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是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公开出让会审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建设用地公开出让会审工作指引》,落实镇街政府供地会审、自然资源分局供地业务会审、市自然资源局出让方案集体会审三级审查制度,为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决策做好前置审查。严格规范出让价格,出让用地起始价原则上不得低于基准地价、一般不低于评估价,其中符合省、市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可按对应基准地价70%确定出让起始价。2020年我市已成交公开出让用地共75宗、面积374.6公顷,公开出让方案均按照会审制度通过集体审议。
六是规范建设用地配套公建费管理。摸查建设用地配套公建设施落实情况,督促指导相关镇街加快违规行为整改,积极支持建设单位因落实整改而申请办理规划总平面图变更业务,对未落实公建实物配建的项目不予办理规划条件核实。修订《中山市建设用地配套公建设施管理办法》,规范我市配套公建管理工作。
(7)关于违规压缩产业空间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改变土地用途业务审批。制定《关于规范改变土地用途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山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等文件,明晰土地改变用途的规定、办理要求。明确公开出让用地不允许改变土地用途,协议出让用地在改变土地使用功能时必须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杜绝违规审批现象。落实《中山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严禁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将工业用地改变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按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用途需调整为商业、住宅用地的,必须收回后进行公开出让。
二是调整用地结构,服务产业建设。编制《中山市工业用地保护线(区块线)划定规划(2019-2035年)》,划定工业用地保护红线,实施分区分级管控,保障不少于250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工业用地占全市建设用地比例不低于30%。通过调整控规,主动将商业、住宅用地按权属用途调回工业用地,保障工业用地空间。东凤、阜沙、三乡、东升、横栏、坦洲、黄圃、三角、民众、南头等镇开展规划调整用地1159宗、面积603.15公顷。出台《关于统筹用地保障 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工业用地保障、存量工业用地利用、供地优惠政策、提升审批效率等方面制定措施9条,全力保障制造业发展。精准安排并使用市级用地指标96.3公顷,保障翠亨新区、民众产业平台和13个产业项目用地。处置盘活闲置工业用地245公顷,推动旧厂房改造和低效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完成“工改工”全面改造项目审批15个、面积38.7公顷,预计投入改造资金31.3亿元,新增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实现工业增加值近63.4亿元。
三是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增资扩产。联合市有关部门制定《关于支持优质规上工业企业发展落实放管服的若干规划政策措施》《关于加快规上企业落地建设的通知》《关于<支持优质规上企业发展落实放管服的若干规划政策措施>的补充说明》《关于进一步加快规上企业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及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等政策,严格控规执行、编制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等办理要求,优化容积率调整程序,压减编制审批时限。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编制压缩至10个工作日办结,论证报告从入件到出具审查意见压缩至5个工作日办结。推动159个“放管服”项目完成规划报建,完成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编制与审批项目74个。创新重点工业项目审批机制,刷新中山市“拿地即动工”新纪录,实现土地从摘牌到动工145分钟。
4.贯彻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问题
(8)关于落实生态文明战略政治站位不高,违法用地处罚执行力度不强问题。
一是梳理核查2013年至2019年间违法用地整改情况,建立违法用地信息清单,跟踪落实未落实整改及查处的案件。压实镇街和村委会责任,高质量做好2019年度卫片执法工作。
三是加大违法用地处罚执行力度。研究制定自然资源联动执法机制,通过多部门联动执法,运用综合手段,对违法用地治理保持高压态势。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及会商沟通机制,完善“裁执分离”案件执行情况反馈机制,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打击力度,及时督促违法用地案件的拆除和复耕复绿整改进度,分类处理涉及罚没应收未收账款案件。
三是加快自然资源政务信息平台案件办理系统建设。利用信息化统一规范违法用地案件的办理和登记,专人负责数据录入及监管,对案件办理程序实施亮灯提醒,防止案件长期搁置、超期办理甚至漏案等情况。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有关要求,全面排查意识形态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强化反邪教、舆情监测、网络监控等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时刻关注系统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提醒教育,迅速堵塞漏洞。对于思想出现偏差、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同志,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已开展多次谈话提醒教育,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是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修订完善意识形态责任制具体办法,明确各党支部和部门的职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学习、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内容。2020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集中学习2次。
三是完善网络管理、舆情监管、新闻发言人、新媒体应用、网民留言办理等机制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对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监测检查。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信息发布审查。建立通讯稿件审核、采用、通报机制,加强内部刊物的审查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是成立局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局信息化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检查考核、请示报告等机制,严格执行《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络安全应急预案》《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运行管理办法》等信息安全制度,确保网络、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10)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工作开展不够深入问题。
一是在行业管理范围内加大摸排力度。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基层调研和线索挖掘力度,及时甄别有效线索,依法依规处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压实“四个一”工作要求,确保行业治理工作政治方向正确、政治立场坚定。从信访、执法、纪检等多渠道搜集有效线索,依法严厉打击。
二是畅通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移送,对重大案件,通过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的方式加大打击处置力度。梳理原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台账,统一台账管理。
三是强化扫黑除恶宣传。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2020年共开展专项工作培训会议20次;在重点区域、人流密集场所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内容的宣传横额191条;派发宣传单、海报、小册子等宣传资料6624份;利用户外大型电子屏、公交车车载电子屏、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和载体刊发宣传标语过万条。
5.初心使命意识淡薄问题
(11)关于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市级规划和镇级规划、总规与控规不同程度存在冲突问题。
一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完成《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初步成果及41个专项规划草案成果,积极争取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给予我市用地规模倾斜支持。建设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统一数据资源体系,衔接各类规划,提供统一的工作底图、底线、底板,服务好国土空间规划、业务管理及辅助决策。建成“多规合一”平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平台,加快监测评估预警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把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总开关”。
二是加大土规和控规优化提升力度。利用省过渡期空间规划政策,全面梳理清查土规剩余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统筹用地规模分配“一盘棋”,安排197公顷预留规模和73.33公顷跨省规模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和工程,推动岐江新城、综合保税区、瓶颈路、横四线及南沙港铁路安置地等项目建设;安排333.33公顷预下达的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优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编制土规调整方案85个,统筹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并盘活各镇街剩余土规建设用地规模1290公顷,解决涉及交通、工业、公共服务设施等346个项目落地所需用地规模。梳理核实规划原因导致的闲置用地158宗,通过控规调整消除政府原因,加快盘活利用。加快控规编制与审批工作,63个控规已获市政府批复实施,推动解决项目控规不符问题。
三是加强规划批后实施监管。优化规划编制、审批和监管全流程管理,制定《中山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机制。加快建设自然资源综合监管系统,优化交易审批过程,理顺业务衔接程序,建立批后监管与规划审批的制约关系,增强规划工作刚性。
(12)关于国土规划制度规则众多,制度解读标准不统一问题。
一是自查清理内部业务文件,对有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杜绝未经规定程序制作内部文件的行为。及时废止一批时间久远、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文件,修订一批现有文件。机构改革以来,共梳理文件超过200件,形成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分类清理清单。2019年以来出台规范性文件31件,修订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管理、规划条件管理、土地储备、闲置土地处置等政策,新出台土地征收、岸线管理、“三旧”改造等政策,创新容积率调整、新型产业用地政策,构建自然资源管理“四梁八柱”制度体系。
二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意识。2020年3月,举办2期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培训班,邀请市司法部门领导授课讲解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审查业务,提高全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落实定期轮岗制度。畅通群众信访投诉渠道,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刁难办事群众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是积极推进办事标准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制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开展政务服务能力对标排查及整改工作方案》,完成196项政务服务事项对标整改。统一梳理更新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指南和审查细则32项,推行涉企审批服务事项“周末不休”服务,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均可周末办理,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四是统一规范政策解读和公开。制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起草部门在文件起草、实施过程中,对相关决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进行解读。制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策解读工作方案》,在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定期发布、实时更新解读内容。
(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仍需筑牢,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待发挥
1.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不足问题
(13)关于党组织设置调整滞后,党支部未根据机构改革及时进行调整问题。
一是组织排查原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等党支部建设档案资料,掌握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系统党员和党组织分布情况,科学规范制定支部调整设置方案。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等进行排查,掌握支部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问题底数。建立党支部成立换届工作台账,安排专人跟进,及时提醒,对未及时开展支部委员增补和换届选举工作的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二是完成支部调整设置。制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支部设置及选举工作方案》,将内设科室、分局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党员编入相应的25个基层党支部,实现全覆盖。印发《关于成立基层党支部及开展选举工作的通知》,各党支部按规定开展支委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选及新支委班子成员选举工作。2019年12月,完成25个新成立党支部选举工作。2020年5月,完成8个新设立事业单位党支部的成立和支委选举工作,下属11个事业单位全部成立独立党支部。
三是加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规定动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降标准,提升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意识,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
四是严格管理,规范党组织生活。落实上级政策文件指导内容,各党支部每季度制定“三会一课”学习活动计划报局机关党委会议审议,局机关党委加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督导检查,确保党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2020年,全局各支部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集中学习294次,召开支委会319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109人次、讲党课13人次。
(14)关于发展党员把关不严,部分党员档案材料不全,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开展全覆盖排查。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制定《党员档案材料审核记录表》,全面排查发展党员过程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对2013年以来原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的发展党员档案进行逐一审核登记。针对排查发现党员档案缺少应有材料等问题,组织各党支部进行补充说明;对个别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等存在抄袭现象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相关党员已深刻反思并提交书面检讨。
二是建章立制,保障质量。制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确定入党发展对象工作指引(试行)》,将入党发展程序、培养考察质量等列为确定入党发展对象的重点考察内容,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评分机制,坚持政治标准为首位,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
三是压实责任,规范管理。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制定《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共性清单》,明确党支部书记发展党员的工作责任。局机关党委每年检查党支部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材料,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入党人员培养教育考察把关不严的,及时对相关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入党介绍人等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5)关于党费使用不规范,部分党费开支未经集体讨论问题。
一是排查2013年以来原市国土资源局、原市城乡规划局党费收支情况,重点排查党费支出未经集体讨论、使用审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强化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向全体党员印发《关于做好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党费公示工作的通知》。在全系统公示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制定《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党费使用必须由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按照权限报机关党委或局党组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同意后方可使用。
2.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严肃性不足问题
(1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平淡化问题。
一是全面查阅历年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材料,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强化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局党组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严肃批评,责令整改。
二是局党组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召开2019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市委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撰写发言提纲并汇编成册,向组织说明个人重大事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达到帮助同志、鞭策自己的目的。梳理历年民主生活会问题清单,局党组成员认领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是定期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了解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等方面情况。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有关会议,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
(1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和自查情况,逐一梳理查摆问题并列出台账清单,重点查找用私人感情代替党性原则、模糊具体问题和缺点、用工作失误掩盖思想错误等“隔靴搔痒”式意见,对征求意见存在问题的,对当事人及时进行约谈纠正。
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加强《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学习,加强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其认识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意义。
三是突出抓好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环节,局党组成员下沉基层征求意见。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通过座谈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57条,对局党组成员的意见建议52条。
(1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随意化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三会一课”等落实情况,认真做好党建资料归档整理工作。认真梳理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情况,主动认领问题,填报《“三会一课”情况报送表》和《党支部党建工作资料清单目录》,摸清工作底数,有针对性地推进自然资源系统各支部党建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党建工作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完成原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各党支部党建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二是压实党建主体责任。印发《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共性清单(2020年)》和《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共性清单(试行)》,压实局党组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及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指导,规范会前谈心谈话、检视问题等准备工作,明确组织生活会程序要求。局党组成员参加和指导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委员列席所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机关党委严格对各基层党支部会后材料报送的审核把关,严格党员民主测评、党支部综合评定和拟评定“优秀”党员名单公示等程序要求,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是严肃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简称《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把《工作条例》学习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增强执行《工作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山支部生活〉的通知》,指导党支部用好《中山支部生活》,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落实“第一议题”,抓好“五主题三作用”工作。坚持每季度审议党支部学习计划、每月党支部报备“三会一课”纪实情况。
3.选人用人管人公允性、严谨性不足问题
(19)关于指挥棒指向不够清晰,“鞭打快牛”现象突出问题。
一是履行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遵守选人用人规定,对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和组织调整,按照科室职能,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清理闲职闲岗。2020年已开展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106人,调整职务10人。
二是加强人员统筹调配和选拔任用。拓宽用人视野,开展全系统干部队伍的综合研判,自然资源工作涉及国土、规划、法律、建筑、信息技术、文学等多个专业,人才应用按照岗位需求进行匹配。2020年,招录公务员、“333”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人员以及调入外单位优秀人员共71人,不断优化干部梯队和人才结构。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推荐干部到镇街及市直部门任职、到省厅锻炼、到村居学习等7人。
三是加快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全覆盖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认定的工作要求,执行人事档案管理程序和规范,组织核查干部人事档案,完成干部人事档案补充完善和统一认定工作。
(2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编外人员招聘不规范,岗位长期借调问题。
一是检视2013年以来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梳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会议讨论记录不详实、资料方案不全等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专项治理情况。
二是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学习。严格执行选拔任用相关工作要求,设定岗位要求和人员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落实局党组审核责任,杜绝随意调整标准和因人设岗的行为。制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三是理顺借用人员管理。制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借用人员管理办法》和《中山市自然资源局跟班学习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借用事由安排工作岗位,规范借用人员和跟班学习人员管理。梳理系统内借用人员情况,结合局职能改革工作制定借用人员清理计划,根据工作需要逐步清理借用人员,已完成专项工作的借用按期结束借用工作,全部返回原单位工作;仍需协助部分专项工作的,按借用管理制度办理借用手续。经过调整,局机关借用人员数量压减60%。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原则,每年安排1-4期跟班学习,持续提升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编外人员管理。2020年起停止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全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劳务派遣以及物业管理外包等方式,开展辅助工作和单位后勤管理。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制定用人和岗位管理制度,严格人员招聘和日常管理。
(21)关于存在裙带关系问题。
一是开展内设机构人员调整重组。专项排查系统人员亲属情况,大力开展干部交流。严格落实公务员回避制度,对违反回避规定的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时调整。机构改革后,局内工作人员已按照年龄、专业、不同工作经历等进行深度融合。
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在人员招聘、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人员调入等环节严格把关,落实好任职回避、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开展系统下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排查工作,重新梳理全系统干部职工亲属关系,按规定进行人员调整。
4.干部监督管理纪律性、约束性不足问题
(22)关于“靠山吃山”现象不够重视问题。
一是强化干部家庭成员情况申报工作,收集核实全系统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存在配偶及亲属在自然资源领域相关行业及企业任职情况,对需回避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岗位或职务调整。
二是制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严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通知》,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从个人婚姻状况、家庭成员情况以及需要报告的特殊情况等方面报告个人情况,及时掌握干部个人及家庭情况,进一步规范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三是研究建立健全辞职和退休人员管理机制,落实定期回访和监督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3)关于内部监督宽松软,开展咬耳扯袖、谈话提醒不多问题。
一是坚持严字当头抓好局党组工作责任落实。制定党组抓党建责任清单,局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党建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局党组书记带头定期调研,督促做好党建和各项工作。局党组成员按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履行好对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责任,又履行好对分管单位党的建设领导责任。
二是修订《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廉政谈话实施办法》。从严落实“一岗双责”,明确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干部负有抓早抓小谈话提醒责任,每季度将部门谈话情况报局机关党委备案。
三是正确运用好“四种形态”,加强廉政教育和执纪问责的力度。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法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违纪干部直接责任,也追究部门负责人领导责任。对违法违纪人员及时按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追缴需扣发的工资待遇。
(24)关于出国(境)管理松散问题。
一是加强纪律教育和监督问责。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出国(境)管理规定,明确纪律红线底线。开展历年因公、因私出国(境)情况的全面自查自纠,对出现违规情况按相关处分规定严肃处理。对机构改革前违反规定人员的处理情况进行重新核实;对机构改革后违反出入国(境)管理规定的人员实施了集体谈话提醒;对部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是修订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严格出国(境)审批审核、备案、登记等工作,加强出国(境)证照管理,落实批后监管。全系统干部职工出国(境)证照已实现统一管理。完善出国(境)管理台账,自巡察反馈意见后全系统未发生违规出国(境)情况。
(三)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够强
1.“两个责任”虚化弱化问题
(25)关于“两个责任”虚化弱化,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刻认识自然资源领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建立健全教育、管理、监督体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2020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2场次,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十四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2020年11月,组织签订廉政承诺书,分析局行风政风建设情况,提出进一步改进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措施要求。
三是拓宽行风政风监督意见收集渠道。2020年5月,在窗口部门、各分局、各服务点全覆盖设置行风政风监督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摆放“市自然资源局行风政风调查问卷二维码”台牌,广泛征求企业群众对我局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服务群众方面的意见建议。升级监督手段、拓展监督范围,2020年12月,建立“码”上反映监督平台,将投诉举报二维码拓展印制在业务受理回执上,实行服务效率、工作作风全方位监督。
四是加强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开展对全体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和日常监督,切实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召开“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会,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在全系统通报有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的反面典型,在各分局开展警示教育,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会,邀请市委党风廉政宣讲团成员辅导授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欲壑难填》《叩问初心》,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震慑警醒作用。
(26)关于缺乏自我革命的政治勇气,制度“笼子”仍然不严密问题。
一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我对照检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提出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期限,做到“以案促改”。
二是强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把抓早抓小作为日常监管的关键手段,加强对规划管理、土地管理、行政执法、财务资金、测绘信息等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督促检查和纪律约束,通过部门自查、走访调研、分析研究等方式开展廉政风险点全覆盖排查,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系统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廉政风险再排查行动,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明确各业务岗位人员职责设置、同岗替代设置、梳理权力事项及运行流程。探索“科技+”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建设。
三是创新举措,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制度,提前落实项目落地的前置环节,创新预受理制度,实现“企业拿地后即可开工建设”,指导翠亨新区开展首宗新型产业项目用地“清单制”和“豁免制”工作。创新重点工业项目审批机制,提前完成电子校核、规划报建等预审,取得土地证后立即出具规划许可,实现土地证、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并联审批。全市269个重点工业在库项目,已完成规划报建246个,完成率达91.4%。完成38条“瓶颈路”涉及的土规调整和违法用地处置工作,完善33条“瓶颈路”用地报批手续,完成30条涉及土规调整道路方案编制并获批复。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7)关于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接受协会安排的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是根据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对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的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整改,制定清退方案,已按规定全部落实清退。核实接受协会安排旅游的情况,相关人员均已主动清退相关费用;对违规违纪的人员,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纪处置。切实做到“以案促改”,坚决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加强与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主动接受监督,杜绝同类问题发生。
二是建章立制,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定《中山市自然资源系统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品、公车使用等费用支出严格把关,规范细化费用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报销流程,完善办公用品申领使用台账。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指导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餐费、差旅费报销。
3.权力风险依然高企问题
(28)关于制度众多,缺乏约束力,廉政风险隐患需要重视问题。
一是明确令行禁止,彻底杜绝业务新旧政策衔接期间违规审批问题。明确相关业务政策到期后不再受理收件,停止办理业务不设过渡期,对停止前已受理但未审批的业务案件,一律退件。
二是建立“不能腐”的权力监督机制。制定“阳光审批”“阳光执法”“阳光资金”“阳光更新”实施方案,印发《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四大“阳光工程”2020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业务审批、公正执法、资金使用制度机制。推进用地用海用矿用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推动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规范管理。
三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力度。对排查发现自然资源管理、费用收缴、工程招标等领域出现审核把关不严、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线索和行为,坚决查处,形成震慑作用。
四是依法开展行政审批。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土地征收、储备、供应、闲置,以及规划编制、实施、监督等政策,继续完善“三旧”改造、土地合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管理政策,全面规范调整容积率、土地出让、规划报建、“三旧”改造等业务。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电子报批制度,推行技术与行政分离,实施审批全过程监督,避免出现超期审批现象。印发《关于规划业务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时限的通知》,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变更(建筑类)、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等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压缩至1个工作日办理。
(四)“解铃还须系铃人”的政治担当和改革魄力仍显不足,重振虎威的党性内生动力不强
(29)关于个别干部“讳疾忌医”,“规划折腾”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编制规划。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纵向实现市、镇自上而下管控传导,横向实现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控规的约束与衔接,落实“一张蓝图干到底”。
二是科学统筹规划,发挥规划管控最大效益。完成翠亨新区起步区控规调整、科学城城市设计和岐江新城提升规划,出让东区总部经济区和翠亨新区两宗大型综合地块,打造驱动“核心”的城市形象,最大限度实现规划效益。完成《中山市重大产业平台划定实施方案》,构建“3+4”重大产业平台发展格局,推动产业升级、空间倍增和产城融合。完成金钟湖北片区城市设计,开展“一河两岸”城市设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景观环境。编制《中山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开展中山站、中山北站综合交通枢纽方案详细设计。出台实施《中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全力打造湾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
三是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审和技术标准体系。完善《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9版),提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编制质量和审批效率。2020年以来,共召开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会议21次,其中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9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业委员会12次;审议项目223个,审议通过项目189个。
四是加强干部思想建设和教育培训。对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的干部,加强思想教育,消除思想顾虑,培养干事创业的信心。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改革创新解决问题的能力。完善激励机制,大力选拔使用推动自然资源改革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30)关于个别干部不适应新时代新气象,未处理好守纪律与担当作为的关系问题。
一是树立“知责思为、履责能为、尽责善为”的意识。强化党员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立足自然资源“双统一”管理职责,探索用地用海用林管理新模式,发挥自然资源的支撑保障作用,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开展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局作风监察工作组作用,对巡察反馈作风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全面排查,坚决追责问责,严肃处理新官不理旧账、推诿扯皮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开展业务办文抽查行动,对存在办文超期未复等情况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杜绝部门不担当、不作为、互相推诿等情况发生。
三是担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出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涉土地纠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涉土地纠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清理一批涉土地权属纠纷,重点解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土地山林权属、违法违规占地等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组织镇街政府梳理历史预征地数据并纳入市自然资源综合业务平台管理,逐宗进行分析梳理,分类提出解决建议。
四是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贯彻《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激励广大青年干部建功立业。开展内部绩效考核,建立目标导向机制,激发干部工作干劲。结合五四青年节,召开全系统青年干部座谈会,收集青年干部意见建议47条,发现和使用一批有能力、有担当、有干劲的年轻干部,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五是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营造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工作生活环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纠正个别干部不适应新时代新气象的问题。对在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对新提任干部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31)关于土地之困背后的作风之困需要系统治理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成立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领导小组,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中山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建立全面规范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维护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者权益。印发《中山市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完成《中山市2019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并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是求真务实,推进专项问题整改。全面排查土地储备、闲置土地、规划调整等管理台账不清问题,建立储备土地、闲置土地等清单台账。成立土地储备整治专责小组全面推动整改,建立准确详实的储备土地清单台账,实行电子化动态更新。制定《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台账管理制度》,明确土地入库登记、土地信息变更、土地出库登记等职责分工,形成“相互监督、定期核对、把关确认”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储备土地租赁管理,出台储备土地委托管理、土地临时利用招租、土地管养等制度。引入公开竞租机制,加强竞租人资格审查以及分租、转租等监管。重新梳理闲置土地处置审批流程和历史业务数据,建立闲置土地数据库并纳入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落实《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明确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和动工标准,健全闲置土地信息公开机制。建立闲置业务通报机制,加强对分局和镇街处置机构的业务指导,定期通报批后监管情况。
三是高效严谨,规范规划调整工作。出台《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建设空间项目管理系统,强化对项目监督与指导。加强控规编制管理,划定控规编制单元(片区)和确定重点管控单元(片区),形成初步方案25个。上线运行控规全流程管理信息化系统,实行控规草案编制初审、专家部门草案公示评审、技审会、规委会审议、市政府审批、入库公布等全流程管理。推动控规成果标准化,编制控规成果标准化指南,规范新编类控规、修编类控规、单地块规划指标调整、公益性用地调整、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共五类编制成果,有效提升控规编制和管理效率。开展第三方控规电子文件独立技术审查,制定《控规编制过程数字化管控要素标准》,进一步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约束管控要求。
四是公开公正,严格自然资源执法。按照国家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有关工作部署及“八不准”“六个严禁”要求,开展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制定《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方案》和《中山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排查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排查工作职责。2020年以来召开专题动员会、协调会、培训会等14场次,到镇街、村居开展点对点服务26次。印制派发宣传海报和悬挂横幅标语,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及时制止并移送占用耕地建设住宅案件,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制定“阳光执法”实施计划和任务清单,完善办案流程、案件会审、卫片执法等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环节要求,确保将执法工作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三、对照市委前六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担负起自查自纠整改的主体责任,对照前六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分别开展专题研究,深入反思、深刻剖析、全面自查,做到即知即改、未巡先改。
一是深入传达学习,迅速组织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开展市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做好自身巡察准备工作的有效抓手,对巡察发现问题的通报第一时间转发全局,在局党组会议、业务工作会议、党支部大会等场合,持续组织纪律教育和开展工作部署,着力把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
二是局党组带头整改,发挥头雁效应。局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建立责任清单,按照分管领域督导各党支部、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牵头落实整改任务。
三是动态更新整改台账,持续落实整改。根据每一轮巡察发现问题,结合中央巡视整改工作等,动态调整局整改台账,对应整改台账开展逐条逐项整改。对已经整改到位的整改措施定期进行“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照新问题、新表现,进行再次深入整改,坚决以“钉钉子”精神确保整改全面到位。
四是重视听取基层意见,解决基层问题。原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征集分局反映事项工作,共征集意见建议77条,以分局满意不满意为标准,由对应机关科室逐一回应,并由分管局领导亲自把关。原市城乡规划局分批对18个镇规划分局负责人进行廉政教育谈话,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原市林业局通过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定期谈心谈话、开展基层调研等方式征求下属单位、镇林业站和镇街政府的意见建议27条,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及时召集责任部门研究工作举措,逐项推进基层反馈问题的解决。
四、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中山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开创新局面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接下来,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巡察整改问题的落实,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运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推动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
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多规合一”、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土地例行督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等重大工作部署,做好违建别墅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收官工作。贯彻落实2020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全面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情况。坚持“全链条”遏制违法违规用地,高标准做好年度卫片执法工作。
(二)破解土地之困,加快高质量崛起。
加快构建“两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科学统筹用地规模,集中投放资源要素,整合扩容现有产业平台,全力支持翠亨新区和岐江新城“双核”建设。提升规划编制质量和管理效率,分类分批开展土规调整和控规调整工作,集中力量编制好“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推动重点项目用地快批、快征、快用,推进用地用海用矿用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用地报批效率。加大力度推进征地拆迁,加强对镇街征拆工作的政策指导,强化考核监督,确保顺利完成全年任务。
(三)攻坚克难,打响盘活存量用地攻坚战。
结合重大平台建设,实现存量土地开发利用从数量到质量、从单个地块到整个片区、从个人开发到政府主导的转变。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2021年计划处置闲置土地466.67公顷(7000亩),清理批而未供用地466.67公顷(7000亩)。建立健全“增存挂钩”机制,倒逼存量土地动起来、用起来。
(四)腾笼换鸟,大力推动低效工业园区连片改造。
在连片程度高、资源潜力丰富、改造条件成熟的镇街先行试点,打造一批典型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有规模的现代产业集聚区。摸清家底建好信息台账,建立全市统一的工业园区(集聚区)信息管理平台。完善配套支持政策,调动市场主体、镇街和村集体积极性。发挥规划统筹引领作用,形成城乡一体、产城融合的规划体系。突出抓好产业招商,建立“市镇协同、布局合理、突出实效”的产业大招商格局。
(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完成机构职能调整工作,厘清职责边界,优化机构设置、事权划分和人岗配置。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市委巡察以及公众评价等意见建议,加强问题线索收集核查处置,强化廉政教育。摸查各镇街非法征地、不动产登记等问题底数,全力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结合新建商品房转移业务,推行缴费前置。持续推广“交房即发证”工作。夯实信息化管理基础,利用大数据推动审批“能并莫串”。
(六)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提高工作执行力,实行重大项目等清单管理“全覆盖”、过程管理“全跟踪”,定期督办和反馈通报。鲜明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加强对专业人员的统筹调配和选拔任用,确保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七)突出成果转化,扎实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事业。
继续深化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按照整改台账和时间节点,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真正把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建章立制,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把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把问题整改与全面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大力破解制度机制障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0-88337157(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对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00;电子邮箱:zsszrzyj@163.com。
中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