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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自然资利用〔2021〕54号 关于公布实施中山市2020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 地价成果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3-12 分享:


  为了完善中山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加强地价管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2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0〕136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告,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自2021年3月12日起,中山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按本公告标准施行。

  二、本次公告的基准地价适用范围为中山市行政辖区。

  三、本次公告的基准地价估价期日为2020年1月1日。

  四、本次公告的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包括集体商服、集体工业、宅基地、集体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等四类,各用途基准地价的内涵如下表所示:

中山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内涵

    土地用途项目

集体商服用地

集体工业用地

宅基地

集体公共服务项目用地

估价期日

2020年1月1日

土地开发程度

五通一平

使用年期设定

40年

50年

无限年

50年

设定容积率

2.0

2.0

2.0

2.0

土地权利类型

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

价格表现形式

楼面地价

单位面积地价

单位面积地价

单位面积地价

单位面积地价

市场情况及价格类型

土地在平稳正常情况、公开竞争市场条件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土地在平稳正常情况、公开竞争市场条件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土地平稳正常情况、特定市场条件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平均价格,特定市场是指符合正常的集体组织内部流转或有偿退出下形成的市场

土地在平稳正常情况、公开竞争市场条件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权利限制

土地限制分割处分,无抵押、地役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土地限制分割处分,无抵押、地役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土地限制分割处分,有转让条件限制外,无地役权等他项权利的限制

土地限制分割处分,无抵押、地役权等他项权利限制

备注

1.“五通一平”是指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2.单位面积地价与楼面地价的转换关系为:单位面积地价=楼面地价×设定容积率。

3.各用途各级别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价格为设定内涵条件下平均价格,非现状条件下的价格。

4.宅基地设定容积率是指区域综合容积率,非单宗宅基地容积率。

  本次公告的基准地价全市采用统一的级别价格体系,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以人民币计价。

  六、本地价成果可登录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网及“中山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查询。

  七、本次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公告后,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并以最新公告为准。

  附件:1.中山市2020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2.中山市2020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图册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