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山市旧厂房升级改造实施细则》(中府〔2020〕94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2〕11号)等政策,我局制定了《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业物业销售及不动产登记操作细则 (试行)》,经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作指挥部联席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业物业销售及不动产登记操作细则 (试行)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7日
相关链接:《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业物业销售及不动产登记操作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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