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强化土地市场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城市品质,以用地支撑保障高质量发展,统筹编制我市2024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编制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部署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强镇兴村“1388”行动,锚定“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土地要素优先投向实体经济项目需求,突出保障民生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调节房地产用地,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崛起用地需求。
(一)结合市级主题产业园建设,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土地要素保障,重点保障省市重点项目、研发创新和智能装备制造业等重大产业项目等,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项目供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持续推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倡导节约集约用地理念,打赢打好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攻坚战,全面保障“三旧”改造项目供地需求,推进“工改”项目落地实施。
(三)全面保障治污、电力、教体、公园、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及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
(四)结合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全市商品房库存情况及出让收入预算,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供应总量,重点分布中心城区、翠亨新区东片区和镇街中心区。
(五)结合“节地提质”行动和“增存挂钩”批而未供用地处置工作要求,优先安排批而未供用地供应。
(六)按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部署,保障镇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需求。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915.9662公顷(折13739亩)。
(二)用地结构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4.27公顷(折664亩,占4.83%)、交通运输用地50.17公顷(折753亩,占5.48%)、工矿仓储用地666.06公顷(折9991亩,占72.72%)、住宅用地112.52公顷(折1688亩,占12.28%)、商服用地42.95公顷(折644亩,占4.69%)。
(三)空间布局
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三角镇、板芙镇、翠亨新区等镇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分布在火炬开发区、东区街道、三乡镇、三角镇等;住宅用地主要分布在石岐街道、东区街道、火炬开发区、小榄镇等;商服用地主要在翠亨新区。
另外,属于市级产业园范围内的用地面积共551.86公顷(折8278亩),其中工矿仓储用地412.26公顷(折6184亩),占74.7%;住宅用地71.06公顷(折1066亩),占12.9%;商服用地35.93公顷(折539亩),占6.5%;交通运输用地24.46公顷(折367亩),占4.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15公顷(折122亩),占1.5%。
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6.0249公顷(折90.37亩)。
(二)用地结构
工矿仓储用地2.16公顷(折32.42亩,占35.87%)、商服用地3.86公顷(折57.95亩,占64.13%)。
(三)空间布局
工矿仓储用地位于阜沙镇,商服用地位于坦洲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快消除供地障碍。对于已纳入供应计划的用地,督促指导各镇街抓紧完善用地基础设施配套,积极消除供地障碍,争取于本年度顺利实施供地;对于已具备供应条件的,联系各镇街按照时序抓紧报送土地供应材料,加快土地供应,完成年度土地供应任务。
(二)加快产业用地供应。一是对纳入供应计划的产业用地接入“中山看地云”,将产业用地信息与投促、工信等招商部门共享,对已确定意向项目的,由招商部门督促镇街政府提速供地;对尚未落实意向项目的,招商部门会同镇街政府,结合招商引资计划,匹配合适项目,共同加快产业项目落地。二是充分利用预受理机制,通过模拟审批、并联审批、信息化审批和导办式审批不断推动预受理机制提速增效,切实保障新供应用地预受理机制高效运行,推动“拿地即开工”常态化。
(三)合理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发挥供应计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结合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和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研究按季度将全市拟出让住宅用地清单上报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同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预公告,并按程序实施公开出让。
(四)增强计划实施弹性。按照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原则,公益公建项目用地供应动态追加计划;对优质产业项目、商业项目、住宅项目未纳入年度供应计划的,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可办理供地手续,市自然资源局配合追加纳入年度供应计划。
附表:1.中山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中山市2024年度城市住房供地计划表
3.中山市2024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