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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横栏镇新茂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中府国用(2012)第1700474号、中府国用(2012)第1700467号用地合并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5-06 分享:

  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12)第1700474号、中府国用(2012)第1700467号的国有出让用地,均位于中山市横栏镇康龙三路18号,用地面积分别为26864.2平方米、16525.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横栏镇新茂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合并后用地面积为43389.3平方米。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合并前用地规划条件

  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12)第1700474号的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24米。

  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12)第1700467号的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24米。

  二、合并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5-3.5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蒋小姐,联系电话:2211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