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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规划条件变更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5-17 分享:

  兹有土地证号为“中府国用(2013)第易0800373号”,面积5342.70平方米的商住用地位于中山市民众镇文化路20号,属《中山市民众街道民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规划功能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编号A-9-3),土地使用权人为中山市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按原出让合同变更该宗地规划条件。

  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现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商住用地

  容积率:无约定,绿地率:无约定,建筑密度:无约定,建筑限高:无约定。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容积率≤2.5,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

  三、变更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1.0<容积率≤1.5,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根据《中山市通用机场净空管理专项规划》(中府【2018】803号),该地块内的建筑高度按建、构筑物及通信、避雷针等附属设施最高点高度不超过绝对标高60米(国家85高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