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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陈桥成、陈标胜、何银金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7-11 分享:

  不动产权证号为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485617号、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485618号、粤(2024)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485619号的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小榄镇民兴路3号,用地面积为1347.1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陈桥成、陈标胜、何银金。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为1.5,建筑密度为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层高3.6-4.2,须建三层以上,最高不超过六层。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1.0-3.5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产业用房高度≤32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32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蒋小姐,联系电话:22116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