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关于胡善华用地合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7-17 分享:

  建设单位胡善华向我局申请合并名下两宗相邻用地。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合并)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申请用地合并事项用地的基本情况

  土地使用权证号:中府国用(2007)第易020173号、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51718号,权利人:胡善华,坐落:中山市南头镇北帝村、冬湖路86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合并后总面积:454.83平方米。该两宗相邻用地均在《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在《中山市南头镇北帝片区0404单元01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2023)》中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地块编号:04040142。

  二、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地块一: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51718号,用地面积:203.5平方米,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容积率:无约定、建筑密度:无约定、绿地率:无约定、建筑限高:无约定。 

  地块二:中府国用(2007)第易020173号,用地面积:251.3平方米,用地性质:住宅用地,容积率:无约定、建筑密度:无约定、绿地率:无约定、建筑限高:无约定。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四、合并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面积:972平方米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容积率≤1.46(按申请的建设设计方案)、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合并)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39号,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贺先生,联系电话:0760-89936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