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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周远基、何桂芳中府国用(2011)第易060011号用地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7-26 分享:

  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11)第易060011号的国有出让用地,位于中山市阜沙镇为民村东阜公路边,用地面积为6383.2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人为周远基、何桂芳。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变更该宗用地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宗地规划条件变更进行公示。

  一、变更前用地规划条件

  该用地为国有出让用地,出让合同无约定容积率。

  二、变更后用地规划条件

  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

  容积率:2.0-3.5

  建筑密度:35%-60%

  绿地率:10%-15%

  建筑限高:生产性建筑高度≤50m,特殊工艺除外;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m。

  配套公共设施项目与规模:10KV开关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十日内。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民安中路138号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二分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23450335